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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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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 期初教学检查的通知
日期: 2021-03-04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系、部、中心:

根据《滁州城市职业学院教学检查管理办法》(滁城院教[2015]126号)文件的要求,定于2021年3月8日至3月19日进行期初教学检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教学计划执行情况:是否对照各级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认真、严格执行教学计划,不任意改动课程相关信息;教学计划有变动和调整的课程是否已报批并在教务处备案。

2.教学秩序情况:教师调课情况;任课教师有无迟到、早退、无故缺课等现象;学生有无迟到、早退、旷课等现象。

3.课堂教学准备情况:课程标准、教案、课件、教学日历、教学手册、班级教学日志、系部教学周志等教学文件准备情况。

4.教学设施设备运行及教学环境卫生状况。

5.学生实习及顶岗实习管理系统运行情况。

6.系部、教研室学期工作计划制定情况。

7.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开展情况。

8.上学期教学资料整理、归档情况。

9.教学检查发现问题及后续处理情况等。

二、检查方式

1.各教学单位全面自查,教务处、督导室现场督查。

2.听课督查:院领导、教务处及各系部分管教学副科以上干部和督导室所有督导员自选班级进班听课,检查了解教学情况及课堂教学效果,以上人员在3月8日至3月19日期间内听课应不少于3节。开学第一天第一节课院领导、教学管理部门及系部主要干部、教学秘书、教研室主任、院教学督导员须进班听课(有教学任务者除外)。

三、上交材料

各系、部、中心在3月23日17点前将《期初教学运行情况自查记录表》、《教研室教师工作量汇总表》、《系部教师工作量汇总表》等电子材料发至152921925@qq.com,纸质材料和副科以上干部的《听课记录》送至图文信息中心620室。

各系、部、中心要高度重视期初教学检查工作,在检查中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

教务处 督导室

2021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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