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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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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 期末教学检查的通知
日期: 2021-01-11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系、部、中心,合作办学单位:

根据《滁州城市职业学院教学检查管理办法》(滁城院[2014]60号)文件的规定,教务处、督导室定于2021年1月12日至1月22日进行期末教学检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本学期教学运行情况

1.日常教学质量监控情况;

2.各教研室计划完成情况;

3.教学资料搜集、整理、归档情况;

4.社会扩招集中授课准备情况;

5.线上线下混合教学开展情况。

(二)实践教学组织与管理情况

1.校内实践教学运行情况。包括实验室数量、实验室设备利用率、实验设备及耗材的使用登记和管理、承担实践教学能力、学生实验报告保管等情况;

2.教学讲座、公开课及技能竞赛情况;

3.顶岗实习组织、落实和教学效果等情况;

4.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开展情况;

5.校外实习基地建设情况;

6.合理地使用和管理公共体育器材和场地情况。

(三)专业及课程建设情况

1.课程评估情况;

2.重点专业或新专业建设情况;

3.示范双基建设情况;

4.教师教学能力竞赛组织情况。

(四)考试组织管理情况

1.考试安排以及考风考纪、考前培训和管理情况;

2.考查课考核评价等情况。

(五)下学期教学工作安排情况

1.下学期教学准备工作。包括教学任务的落实、教材的选用、任课教师的配备、外聘教师聘用等情况;

2.下学期校内实践环节落实情况。包括实训指导教师、实训场地、实训仪器设备及耗材准备等情况;

3.下学期顶岗实习工作安排及管理系统运行情况。

二、检查要求

1.各教学单位应重视期末教学检查工作,认真分析总结,以便进一步提高教学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

2.期末教学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给当事人或有关部门解决,或报请院领导或职能部门予以及时解决。

3.各单位根据期末教学检查情况填写《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末教学检查自查总结表》,并于2020年1月25日17点前将纸质材料送交图文信息中心620室,电子稿发至152921925@qq.com,其余检查材料由各教学单位作为教学档案材料存档备查。

附件: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末教学检查自查总结表

教务处 督导室

2021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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