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
为进一步规范教学公开课活动,促进教师教学能力持续提升,现将本学期教学公开课开展事宜通知如下:
1.教学公开课以教学院(部)为单位组织开展。教学公开课计划表(附件1)于10月31日前报送教务处备案。
2.授课教师于实际开课前2周填写教学公开课申报表(附件2),教学院(部)审核盖章后存档。
3.开展教学公开课活动的教案、课件、评议记录表等材料由各教学院(部)审核后存档。
4.以上材料作为教学公开课审核依据。
附件:1.滁州城市职业学院教学公开课计划表
2.滁州城市职业学院教学公开课申报表
教务处
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