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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城市职业学院报废资产处置项目交易公告(代交易文件)

 作者:  时间:2020-09-24 阅读:

受滁州城市职业学院委托,安徽顺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其“滁州城市职业学院报废资产处置”的项目进行校内公开出让竞价。

出让方承诺本次出让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无重大漏项、无虚假陈述及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一、出让方及出让内容

(一)出让方:滁州城市职业学院

(二)出让内容简介

滁州城市职业学院报废资产处置(具体内容见附件滁州城市职业学院报废资产处置项目明细表),工作内容涉及城市学院旧设备的拆除、回收、清理、运输等工作,现滁州城市职业学院已对涉及到的报废资产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勘测和评估。

本次出让的滁州城市职业学院报废资产处置项目,2020年9月由滁州市诚信资产评估事务所进行评估,提交了《资产评估报告书》

本次出让为一个标段。

二、出让期限和起拍价:

滁州城市职业学院报废资产出让期限为10个日历天(须在出让期限内完成所有旧设备的拆除、回收、清理、运输等工作,,超出10个日历天未完成所有旧设备的拆除、回收、清理、运输等工作,视为合同终止),在签订合同之日起生效。具体起止日期在《滁州城市职业学院报废资产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出让合同)中约定。

起拍价:人民币3200元。

三、对竞买人的基本要求

竞买人须为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营业执照范围须有物资回收及销售。

四、竞价文件答疑及澄清:

竞买人应在2020年09月27日09时30分前到滁州城市学院图文中心6楼财务处集合现场实地踏勘(滁州城市职业学院现场实地踏勘联系人:吴老师13955000060),不再集中召开竞价预备会;如有疑问请于2020年09月27日14时30分前向招标人提出。以电子邮件形式传至753755651@qq.com(安徽顺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邮箱),要求招标人对交易文件予以澄清。若竞买人的竞价文件没有按交易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竞价文件没有对交易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竞价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竞价有可能被否决。出售人将在2020年09月27日17时后以澄清公告形式在滁州城市职业学院官网(http://www.fysf.com/)“通知公告”栏目予以公告。凡参加竞价会的竞价人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竞价人如因情况不清造成后果,责任自负。

五、竞买人参加现场竞买会须提供的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机关、事业法人只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范围须有物资回收及销售。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竞买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4、竞价报价单;(格式见附件)

竞买人须携带以上资料的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须按上述顺序以A4纸制作,正、副单独装订成册,并密封于一个包装袋中带至开标现场,出售人不接受任何零散文件。

本次处置不要求竞买人参加开标会议,竞买人只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前登记递交材料,自主选择是否继续在开标现场。

六、公告期限

2020年09月24日至2020年10月09日9:00时止。

七、买受人确定方式

本次竞价以最高应价者竞得的方式确定买受人。成交价不得低于起拍价。

本次竞价会定于2020年10月09日09时30分在滁州城市职业学院图文中心六楼第四 会议室举行。出售人只接受2020年10月09日09时30分前登记并提交资料的竞买人参加竞价,未按要求登记或提交资料的不得参加竞价。

八、竞价程序

1、本次竞价以现场递交材料里的竞价报价单为各买受人的最终报价(只接受一次报价)(最高报价如等于或高于起拍价,本次竞价有效,最高报价的竞买人即为买受人,最高报价低于起拍价,本次竞价无效)。竞买人一经递交材料,不得撤回。

2、该项目竞价报价于2020年10月09日9时30分在滁州城市职业学院图文中心六楼第四会议室准时开始,各竞价人未能按时到达递交材料的视为弃权。

3、意向竞买人应正确填写竞价报价单进行报价,书面报价一经递交,不得撤回。

(1)主持人宣布处置开始;

(3)主持人收到竞价人的材料后,提交招标人对《竞价报价单》予以审核,对符合规定的《竞价报价单》予以确认;

(4)主持人确认该《竞价报价单》的报价后,现场公开报出最高报价,不接受接受新的报价;

(5)主持人宣布处置结束,并按下列规定确定报价结果:

①竞价报价不得低于起拍价3200元, 如低于起拍价视为无效报价。

②在本次处置结束后,竞价报价最高的竞价单位若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竞价人报价相同时,则以递交竞价材料时间最早的竞价人为竞得人;

(6)竞价材料一经递交,不得撤回。

4、竞价过程中,竞买人无需继续参加竞价会,如参加必须遵守会场秩序,不得干扰他人,不得干扰主持人的正常工作,不得有恶意串通,操控竞价会的行为。否则,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竞价的资格,其所交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回,并追究其相应的责任。

九、竞价出现以下情形,出售人(滁州城市职业学院)可以终止现场竞价:

公开竞价不足3个竞价人的的。

十、保证金

(1)竞价保证金:500元整;

(2)接收竞价保证金的账户信息:上述竞价保证金须在竞价截止时间前交纳完毕;竞价保证金须从竞价人基本账户转入,竞价保证金付款人的帐户名称必须与竞价人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和结算卡汇入,以竞价单位资金到银行账户为准。

户 名:滁州市财政局

开户行:工行滁州中都支行

帐 号:1313002129300026461-000027001

注:各竞价企业请严格按照交易公告载明的银行、账户提前三个工作日汇入竞价保证金,否则在开标时将无法查询保证金是否到账,导致竞价无效!保证金到账时间早于竞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交纳保证金时须在摘要中备注:“学院报废资产处置项目竞价保证金”;银行回执带至现场。

2、履约保证金:1000元

缴纳方式:另行通知

缴纳时间:签订合同前

退还时间: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十一、合同签订与成交款支付方式

按规定程序和要求确定中标人后,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前向滁州城市职业学院指定账户一次性付清全部竞价价款(竞价价款全部到帐后方可进行滁州城市职业学院报废资产的拆除、清理、回收、运输等工作),如中标人未能按期付清竞价价款,出售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给出售方造成损失的,还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十二、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费1000元整,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代理公司,竞价人自行考虑到竞价报价中。

十三、补充说明

1、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滁州城市职业学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竞价行为,竞价人一旦作出竞价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2、出售方不另行组织踏勘现场,凡参加竞价会的竞价人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竞价人如因现场情况了解不充分造成后果,责任自负。竞价人在竞价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价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本项目资格。

3、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价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4、标的物承受登记手续由竞价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竞价人承担。

5、中标方应严格按照滁州市城市职业学院的要求进行滁州城市职业学院报废资产的拆除、清理、回收、运输等工作,若违反本规定,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并向有关部门申请将其纳入失信名录。

6、中标方与出售方签订合同,按合同约定执行。

十四、

滁州城市职业学院 拟对位于滁州城市职业学院报废资产处置项目进行公开出让。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特制定《竞价须知》,凡参加本次公开竞价的竞买人都视同认可本《竞价须知》。本次出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价高者得的原则。

(一)、竞买人参加现场出让会需提供的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机关、事业法人只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范围须有物资回收及销售。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

3、竞买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4、竞价报价单;(格式见附件)

竞价现场提供上述资料后,由出让人按上述规定条件现场对竞买人进行资格审查及保证金缴纳情况。验证未通过的,则本次竞价失败。

(二)、成交方确定方式

本次竞价采取以截止时间前递交材料里的竞价报价单为各买受人的最终报价,最高报价高于或等于起拍价竞得的方式确定成交人。

(三)、现场勘查

竞买人自行对本次出让标的进行现场勘察。

(四)、竞价程序

(1)主持人宣布处置开始;

(3)主持人收到竞价人的材料后,提交招标人对《竞价报价单》予以审核,对符合规定的《竞价报价单》予以确认;

(4)主持人确认该《竞价报价单》的报价后,现场公开报出最高报价,不接受接受新的报价;

(5)主持人宣布处置结束,并按下列规定确定报价结果:

①竞价报价不得低于起拍价3200元, 如低于起拍价视为无效报价。

②在本次处置结束后,竞价报价最高的竞价单位若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竞价人报价相同时,则以递交竞价材料时间最早的竞价人为竞得人;

(6)竞价材料一经递交,不得撤回。

7、报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报价:

① 竞价材料未提交给主持人的;

② 不按规定填写《竞价报价单》的;

③《竞价报价单》填写人名称与出让人名称不符的;

④未盖公章的竞价文件的;

(五)、出让合同的签订

成交方确定当日内成交方与出让人签订出让合同。成交方不如期签订《出让合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给出让人造成损失的,还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六)、竞价过程中,竞买人无需继续参加竞价会,如参加必须遵守会场秩序,不得干扰他人,不得干扰主持人的正常工作,不得有恶意串通,操控竞价会的行为。否则,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竞价的资格,其所交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回,并追究其相应的责任。

(七)、竞价保证金缴纳规定

(1)竞价保证金:500元整;

(2)接收竞价保证金的账户信息:上述竞价保证金须在竞价截止时间前交纳完毕;竞价保证金须从竞价人基本账户转入,竞价保证金付款人的帐户名称必须与竞价人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和结算卡汇入,以竞价单位资金到银行账户为准。

户 名:滁州市财政局

开户行:工行滁州中都支行

帐 号:1313002129300026461-000027001

注:各竞价企业请严格按照交易公告载明的银行、账户提前三个工作日汇入投标保证金,否则在开标时将无法查询保证金是否到账,导致竞价无效!保证金到账时间早于竞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交纳保证金时须在摘要中备注:“城市学院报废资产处置项目投标保证金”;银行回执带至现场。

按规定程序和要求确定竞买方后,出让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3日内,无息退还其竞价保证金。未中标的竞价人,其竞价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当场退还。

(八)、现场竞价出现以下情形,出让人可以终止现场竞价:

1、竞买人不足法定规定人数的;

2、所有竞买人均未应价的。

(九)、意向竞买人请仔细阅读本次出让公告,凡参加本次现场出让的意向竞买人必须严格按照本竞价公告进行竞价和办理相关出让事宜。

本须知由出让人或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滁州城市职业学院

2020年09月24日

十五、 竞价文件封面

正/副本

项目

竞 价 文 件

竞买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目录

1、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机关、事业法人只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范围须有物资回收及销售。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

3、竞买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4、竞价报价单(格式见附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竞买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竞买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竞买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2、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 (竞买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 (姓名)为我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滁州城市职业学院滁州城市职业学院报废资产处置项目的竞价活动。代理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附: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竞 买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承 诺 书

滁州城市职业学院:

我(单位)愿意参加 滁州城市职业学院报废资产公开处置的投标。已收到并已认真、仔细阅读过本次竞价活动的公告、须知等。经过对出让标的的现状审慎调查后,认为标的描述及揭示的风险与实地状况和权利状况与我公司的独立判断基本一致,完全知悉并接受标的的所有真伪、瑕疵、缺陷及由此造成的一切风险损失及预期利益的不获得。对自已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清楚明白,并承诺保证:

1、我们接受本次《出让公告》和《竞价须知》的约束;

2、遵守滁州城市职业学院交易规则;所提供的材料、信息均真实可靠,

如有不符,愿承担一切法律后果,并接受相关规定处罚。

3、经查验该标的的有关资料、现状后,已确认该标的的范围界定明确,清楚了解质量状况,清楚并愿意履行出让文件中相关条款规定。

4、在施工运输期内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等必须接受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所遇安全事故、社会治安等问题应自行处理、承担。在运输过程中出现的一切矛盾由我方负责解决,如道路和桥梁却因本项目损坏,由我方负责修缮。

5、我方如竞买成功,运输时间按规定时间10个日历天内完成。(如不完成后果自负)

6、如竞价成功按公告要求按时与出让人签订出让合同。

申请人:(公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竞价报价单

竞价报价

出让标的

竞价报价(人民币)

大写(元):

小写(元):

报价时间

年 月 日

竞买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十六、

滁州城市职业学院报废资产处置项目

出让合同

出让单位(简称甲方):

中标单位(简称乙方):

为了规范产品交易行为,保护供需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保证正常交易程序,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作内容:

滁州城市职业学院报废资产的拆除、清理、回收、运输等工作。

二、时间、地点及方式:

地点:滁州城市职业学院;

方式:滁州城市职业学院报废资产的拆除、清理、回收、运输等工作。

时间、数量: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0个日历天内完成滁州城市职业学院报废资产处置项目的拆除、清理、回收、运输等工作如不完成后果自负。

滁州城市职业学院报废资产处置项目标的物的数量以现状为准。

三、付款方式:

1、成交方签订合同当日内付清全部处置款,转入出让方指定帐户,当日内未付清处置款的,将终止合同并取消其中标资格。

2、出让方在收到全部处置款后通知乙方开始滁州城市职业学院报废资产的拆除、清理、回收、运输等工作,乙方在接到通知后才能开始报废资产的拆除、清理、回收、运输等工作。否则按违规处理。

四、施工时间 :按规定时间10个日历天内完成。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解除合同: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指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六、违约责任:

1、中标方应严格按照滁州市城市职业学院的要求进行滁州城市职业学院报废资产的拆除、清理、回收、运输等工作,若违反本规定,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并向有关部门申请将其纳入失信名录;

2、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如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责任,并参照合同法及双方商定的有关条款赔偿经济损失。

七、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产生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积极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请进行调解,如调解不成的向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免除承担违约责任,但必须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同期限内提供证明。

九、承诺服务(中标方严格遵守承诺书内容执行,格式如下)

承 诺 书

滁州城市职业学院:

我(单位)愿意参加 滁州城市职业学院报废资产处置项目的处置活动。已收到并已认真、仔细阅读过本次竞价活动的公告、须知等。经过对滁州城市职业学院报废资产处置项目的现状审慎调查后,认为标的描述及揭示的风险与实地状况和权利状况与我公司的独立判断基本一致,完全知悉并接受标的的所有真伪、瑕疵、缺陷及由此造成的一切风险损失及预期利益的不获得。对自已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清楚明白,并承诺保证:

1、我们接受本次《出让公告》和《竞价须知》的约束;

2、遵守交易规则;所提供的材料、信息均真实可靠,

如有不符,愿承担一切法律后果,并接受相关规定处罚。

3、经查验该标的的有关资料、现状后,已确认该标的的范围界定明确,清楚了解质量状况,清楚并愿意履行出让文件中相关条款规定。

4、在施工运输期内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等必须接受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所遇安全事故、社会治安等问题应自行处理、承担。在运输过程中出现的一切矛盾由我方负责解决,如道路和桥梁却因本项目损坏,由我方负责修缮。

5、我方如竞买成功,运输时间按规定时间10个日历天内完成。(如不完成后果自负)

6、如竞价成功按公告要求按时与出让人签订出让合同。

申请人:(公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滁州城市职业学院报废资产处置项目的具体位置、实际数量,竞买人自行现场踏勘、并承担相应的风险责任。

协议签定:本合同签字、加盖双方印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招标代理机构各执一份。

成交方(签章): 出让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十七、出售单位、代理机构对本出让公告(代交易文件)的确认

我单位对滁州城市职业学院报废资产处置项目出让公告(代交易文件)进行确认。

出售人:滁州城市职业学院

经办人:吴萍

联系电话:13955000060

(单位盖章)

2020年09月

代理机构:安徽顺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韩迪

联系电话:0550-3082979、15056502641

(单位盖章)

2020年09月

滁州城市职业学院报废资产处置项目明细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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