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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城市职业学院关于建立健全防范冒名顶替上大学问题长效机制的实施细则

来源:   时间:2023-05-09 阅读:

滁州城市职业学院关于建立健全防范冒名顶替上大学问题长效机制的实施细则


为确保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公平公正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切实加强学生学籍注册管理,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教育公平,落实《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健全防范冒名顶替上大学问题长效机制的实施细则》(皖教秘电〔2021〕67号)的主要精神,根《普通高等学校理规》《等学学生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现就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进一步防范冒名顶替上大学问题,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将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学历管理工作纳入学校“三全育人”工作体系,严格执行各项教育法律法规,认真落实高校招生考试和学籍学历管理规章制度,健全和完善体制机制,全面提升学校的学籍学历管理的规范性和科学性水平,以最严举措堵塞各种漏洞,严密防范冒名顶替上大学现象出现,牢牢守住教育公平正义的底线。

二、具体措施

(一)提高站位,强化责任担当

1.充分认识防范冒名顶替上大学在促进教育公平和

社会公平正义方面的重要意义。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以教育公平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的重要内容。全校各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认真落实高校招生考试和学籍学历管理规章制度,健全和完善体制机制,守土有责、守土尽责,采取严格举措,堵塞各种漏洞,把确保冒名顶替上大学问题不在我校发生当着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牢抓实,牢牢守住教育公平的底线。

2.明确责任,分工负责。学校的招生就业处、教务处、学生处、办公室(档案室)是严格招生录取、入学资格审查、学籍学历管理,防范冒名顶替入学的责任主体,对符合国家规定依法录取的学生学籍(结业生学历证书进行管理和电子注册,要按“最严标准最密防线最实举措的要求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录取、入学资格审查、学籍学历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冒名顶替上大学现象的发生。

(二)规范录取信息告知和录取通知书寄递

1.招生就业处要在招生宣传、招生录取等环节加强宣传,告知考生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方网站是考生查询录取结果的唯一途径;在学校官网公布录取新生名单。

2.严格录取通知书寄递管理。规范寄递程序和操作流程,招生就业处指定一名副处长专人负责,新生录取通知书一律使用邮政特快专递方式寄递,并建立一一对应的邮件寄递票据,招生就业处要根据省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电子档案,会同邮政企业准确填写新生录取通知书收件人姓名、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等详情单信息,寄递详情单和票据应及时交学校档案室归档、妥善保管。录取通知书应邮寄给考生本人,要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全过程跟踪录取通知书邮件收发状态,确保寄递全过程可查询、可查询、可追溯和邮件安全。

3.探索增加通过电子邮件传递电子录取通知书等方式,确保学生及时快速获取录取信息。

(三)认真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

1.严格新生入学资格审查。教务处牵头制定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方案,成立工作专班,建立辅导员和系书记、教务和学生部管理门负责人、分管校领导“三级审签”工作机制,全面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对录取通知书、居民身份证等材料与考生纸质档案、录取考生名册、报名和录取数据逐一比对核查;学校建设安装“新生入学资格审查系统”,现场采集新生照片,并将照片与高考报名照片、居民身份证照片,采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人像比对”等信息手段进行逐一严格比对;组织新生填写学生入学登记表(学籍卡),与其高中档案的相关信息核对,入学登记表(学籍卡)必须现场采集学生照片,不得使用高考报名照片。发现存疑数据、信息的,要组织调查核实。对审查发现弄虚作假,根据有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2.严格新生入学后复查。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新生报名资格、身心状况、录取手续及程序、录取资格等进行复查,实行 “一人复查、一人审核”并签字确认的“双人双核”工作机制。对新生的有关资格和证明材料进行复核,对有关特殊类型录取新生开展入学专业复测。对新生入学资格复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及时与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进行核实。对于复查存疑的考生,要组织专门调查,对于查实的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方式冒名顶替入学以及其他违规录取的新生,取消其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将报告并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规范和加强学籍学历管理

1.严格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教务处应在全校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完成后,按照学籍电子注册有关要求,依据审定的新生学籍注册名单,明确专人及时登录学信网完成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并确保新生学籍电子注册信息完整、真实、准确。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完成后,通过学生处、各系及时告知并要求所有新生登录学信网核查个人身份信息和学籍注册信息,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核实纠正,确保新生自查率100%,同步建立学校电子学籍信息库。教务处对新生学籍电子注册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对于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学校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责任。

2.严格学历证书管理与电子注册。严格按照高校学生管理有关规定,规范学历证书的颁发和电子注册,建立健全学历证书核查机制。学校在每年的毕业资格审查环节,必须将学生毕业照片与录取照片、入学照片、居民身份证照片进行人像比对,对人像比对不一致、违反招生规定、无学籍、空挂学籍或不具备毕业资格的学生不得颁发学历证书;无合格学历证书不得电子注册,学历注册信息应与学历证书内容保持一致。

3.认真做好学籍信息更改及学历信息勘误工作。学生在校期间修改或变更身份信息的,教务处要对学生提供的合法性证明进行认真审核确认。学历注册并完成网上查询后,学校将不再受理学生信息变更事宜。如遇其他特殊情形,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及教育部有关要求执行。

(五)加强学生档案建设管理

1.完善学生档案管理机制。根据《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教育部令等27号)“学生档案由高校机构集中统一管理”的要求,学校成立由办公室牵头、学生处具体负责,招生、教务、就业等相关部门联动配合的学生档案建设管理工作机构,规范做好学生档案收集整理、检查核对、鉴别归档、保管使用、转送移交等工作。

2.明确学生档案建设的主要内容。学生档案包括学生的高中阶段档案、入学登记表、体检表、学籍档案、奖惩记录、党团组织档案、毕业生登记表等,其中学籍档案包括学生身份信息、学籍注册信息、学年注册信息、学籍变动、学籍记载(含学业考试情况、社会实践情况、奖惩情况等)、学历注册信息等内容。确保从学生报到入学到毕业离校全过程档案真实准确、规范完整。要利用现代信息技术逐步进学生档案电子化,采用纸质、电子等多种形式,确保学生档案长期并完整保存。

3.加强工作人员和条件保障。学校将人员、场地、设施等方面加大投入,确保学生档案工作有部门负责、有专人管理,完善档案管理人员的管理、培训、职称评定制度,注重提升档案管理队伍的能力和水平。

4.规范学生档案管理。研究制定学生档案管理办法,加强学生档案的标准化建设。要运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开展学生档案电子化建设,推进学生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三、保障机制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防范冒名顶替上大学相关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校长担任组长,分管学籍工作的副校长担任副组长,招生就业、教务、学生、纪检监察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各系党总支书记为成员,全面领导和组织建立防范冒名顶替上大学问题长效机制的相关工作。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高校考试招生(含特殊类型招生)、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录取资格复查、学籍学历管理的政策法规,制订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工作方案,明确组织领导、工作内容、程序步骤、职责分工、监督管理等工作要求。

2.加强条件保障。在机构、人员、经费等方面对防范冒名顶替上大学相关工作给予保障,配齐配强学籍学历管理人员,确保专人专专岗和队伍稳定,定期组织学校学籍学历和档案管理部门及各系相关人员开展学籍学历管理业务培训,加强学籍学历管理信息化建设,不断提升相关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

3.强化督查问责。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牵头建立监督检查、责任追究、信访举报工作机制,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对考试招生、学籍学历管理相关政策法规落实和制度建设情况开展自查、督查,对可能发生冒名顶替、替考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加强严密防控和全面监督。严格遵循“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 原则,建立健全学籍学历工作责任制和责任终身追究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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