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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度文明处室(系部)、文明创建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01-09 阅读:

各部门、系部:

为了进一步推动文明创建工作持续深入开展,持续提升学院文明创建的整体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年度文明处室(系部)、文明创建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名额分配

1.文明处室:从办公室、组织人事处、教务处、学生处、财务处、总务处、保卫处、图书馆、实验实训中心、团委、工会、纪检监察室、教学督导室、科研处、招生就业处、计算机中心、继续教育中心等17个职能处室中评选7个先进处室。

2.文明系部:从教育系、管理系、护理系、医学系、艺术系、基础部、思政部等7个教学单位中评选3个先进系部。

3.文明创建先进个人:各部门、系部均可以推荐1-2人,学院根据推荐情况按照40%比例确定最终人选。

二、评选条件

(一)文明处室、系部。

1.管理好。认真贯彻落实学院党委、行政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实行科学管理、文明办公、依法办事;民主管理得到充分体现。

2.团结好。科室负责人党性强、作风正,具有开拓创新精神,表率作用突出,部门人员团结。

3.思想好。积极组织科室人员参与政治学习和精神文明建设,科室人员有较强的文明科室创建意识;坚持经常性思想工作,科室人员理想信念坚定,有良好的精神风貌。

4.业务好。科室人员自觉学习、钻研业务,不断提高自身素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工作作风扎实,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高,工作成绩显著。

5.纪律好。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举止文明,衣冠整洁,仪表大方,礼貌待人,不打闹、离岗、聊天和上网玩游戏。

6.秩序好。遵纪守法蔚然成风,无宗教和迷信现象,教学、工作秩序良好。

7.风尚好。科室人员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文明行为规范,发扬和践行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

8.卫生好。认真打扫室内外卫生,环境整洁、优美,卫生达标。积极参与学院内外环境的绿化、亮化和美化工作。

9.安全好。安全意识强,治安防范措施有力,无违纪案件,无群体性事件。

(二)文明创建先进个人。

1.积极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积极支持和参与教育改革,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积极投身各类文明创建活动。

2.自觉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及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支持和参与学院的建设和改革。

3.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认真履行职责,工作成效显著。

4.勇于创新、善于钻研、积极进取、严谨执教,热情服务,具有良好的师表形象。

5.正确处理好个人与学校、同事的关系,助人为乐,弘扬正气,敢于批评不良行为,维护学校和社会安定。

6.家庭氛围健康和谐,言行举止文明,邻里和睦相处,社会、家长、学生评价好。

三、组织实施

文明处室、文明创建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由学院精神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文明处室、文明创建先进个人均应先提出申报,由办公室牵头组织人员开展评审。请各部门、系部认真组织申报工作。所有申报材料1月15日前报送至王轶老师处(图文中心613),邮箱:303335325@qq.com

滁州城市职业学院办公室

2020年1月6日

文明处室申报表.doc

先进个人推荐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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