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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寒假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6-01-15 阅读:

各部门、各教学院(部):

为切实保障寒假期间及新学期各项工作平稳有序,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一)学生

2026年1月17日(星期六)—3月3日(星期二)放假,3月4日(星期三)返校报到,3月5日(星期四)正式上课。

(二)教职员工

专任教师:1月24日(星期六)—3月1日(星期日)放假,3月2日(星期一)到岗上班。

行政管理人员:2月2日(星期一)—2月25日(星期三)轮休,2月26日(星期四)到岗上班。

二、工作要求

(一)做好假期重点工作

各部门、各教学院(部)要认真谋划2026年工作,有序推进“十五五”规划编制(含各专项规划和教学院部发展规划)、省委综合考核、办学能力评价迎检、“两代会”等重点工作。

(二)严格落实值班值守

校内各值班人员要严格落实学校值班制度,值班期间坚守岗位,履职尽责,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须立即请示报告,并及时妥善处置。各部门、各教学院(部)主要负责同志要保持24小时通讯通畅。办公室做好寒假期间公文流转等公务保障工作。

(三)强化后勤服务保障

各学院要全面排查、精准掌握留校学生情况,相关部门要做好校园环境卫生、水、电、网络等后勤保障工作,切实保障寒假期间在校师生的工作、学习和生活。

(四)筑牢校园安全防线

各部门、各教学院(部)要切实抓好校园安全工作,在离校前针对学生宿舍、教室、办公区域、实验实训室、图书馆、食堂、超市、校门等重点区域、场所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做好雨雪冰冻、寒潮等极端天气预警应对工作。加强师生安全教育,重点开展交通安全、网络诈骗、火灾隐患、安全驾驶等方面宣传教育。特别要加强学生集中离校、返校等重要时间节点的宣传教育。

(五)倡导文明廉洁过节

各部门、各教学院(部)要积极倡导广大师生员工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积极营造欢乐祥和、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提前恭祝全体师生员工,新春快乐、阖家幸福!


滁州城市职业学院办公室

2026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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