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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城市职业学院学生行为规范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7-09-01    来源:    浏览次数: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学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应该是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人,道德高尚、举止文明的人。

第二条 为了加强校园文明建设,规范学生日常行为,优化育人环境,引导学生树立健康、文明、向上的形象,特制定本规范。

第三条 本规范适用于滁州城市职业学院全日制在校学生。

第二章 文明行为规范

第四条 校园公共场所文明礼仪规范

1.学生平时要注意仪表整洁、举止有礼。师生见面 ,应主动打招呼行礼,如“老师好”、“您好”。同学之间见面,也要以礼相待,相互问好。

2.行走时,要注意姿势,遵守规则,同老师相遇,应让老师先行。遇到年迈体弱的教师在做较重的体力劳动时,应主动帮忙。

3.进办公室应先敲门或打招呼,经老师允许后方可入内。进办公室后不得随便翻阅办公桌上的东西。如果需要翻看有关书刊,应先征得教师或办公室工作人员的同意。

4.要爱护公共财物,爱护学校的一草一木,不折花 ,不践踏草坪;热爱劳动,打扫环境卫生,自觉维护校园绿化、美化、香化、净化。

5.过好健康的业余文化生活,不得介绍、购买、出借、传阅内容反动和淫秽的书刊、图片、音像制品等。遵守校园网络的有关规定,文明上网,不沉溺于网络、游戏。

6.保持校园环境的安静,不在宿舍区和教学、科研、办公区内进行影响师生工作、学习和休息的体育、文娱等活动。

7.要珍惜学校的荣誉,不做有损学校荣誉的事,毕业离校时,要为母校留下珍贵的纪念。在校学生要爱护校友毕业前留下的纪念标志。

8.遵守门卫管理制度,服从门卫管理,进出校门主动下车,出示证件,未经门卫同意、登记,不将外来人员带进学校。

第五条 教室文明行为规范

1.上课铃响之前,学生应先进教室,做好准备,静候老师前来上课。不迟到、不早退。因故迟到,要向老师报告,需经老师同意后方可进入教室。

2.上课认真听讲,认真记笔记,不做与上课无关的事。积极思考,踊跃发言,对老师讲授的内容有疑问,不要随便打断老师的讲课,发言要举手,也可先将疑点记录下来,待老师讲授告一段落后,再举手提问,应在课后或辅导课时向老师请教。尊重老师的劳动成果,积极配合老师提高教学质量和课堂效果,按时独立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

3.认真上好晚自习,自习期间不说话、不议论、不喧哗,不做其他与学习无关的事。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席。

4.上课和晚自习期间不接待访客。学生干部事务应安排在晚自习以外的时间进行,因病因事不能上晚自习,应办理请假手续。

5.上课时应保持仪容整洁,衣着大方,夏天不得穿背心、短裤、拖鞋、超短裙、吊带装、透视衣等进入教室。

6.对课堂教具、设备、墙壁、门窗等公物要爱护,不可随便移动,不得污染或损害;要爱护照明设备,节约用电,离开教室时应随手关灯。

7.教室内外要保持清洁,不得将零食等食品带入教室食用;不得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果皮等杂物。

8.下课时,走动、移动桌椅动作要轻,避免发生嘈杂声,影响其他班级学习。

第六条 课余行为规范

1.积极学习,认真预习、复习,弥补学习上的薄弱环节。遵守作息时间,注意劳逸结合,教室熄灯后不在教室或操场等场所逗留。

2.讲究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效率,经常进行思想分析和学习总结,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互相帮助,共同提高。

3.做到课前预习,课后及时复习,针对自身的薄弱环节,虚心请教,刻苦钻研,扎实学习。

4.考试前制定复习计划,力争按计划认真复习,认真考试,争取考出好成绩。遵守考场规则,诚实守信,考试不作弊。

5.积极参加课外活动,培养、发展自己的兴趣和爱好,注意心理卫生,保持积极向上的健康情绪,增强自制力。多看健康有益的书报,参加学院、系、社团、班级组织的时事政治学习和各种课外活动,广泛培养自己的兴趣和高雅情趣,拓宽知识面。不观看、传播凶杀、封建迷信、反动淫秽书刊、音像制品,不听、不唱、不健康的歌曲,不叫侮辱性绰号。不到社会上陪酒、陪舞。

第七条 图书馆文明行为规范

1.学生要有秩序地进入图书馆,保持安静。夏天不准穿背心、短裤、拖鞋、睡衣、超短裙、吊带装、透视衣等进阅览室,如果穿硬底钉有铁掌的皮鞋入室时,要尽量放轻脚步,以免影响他人。

2.借阅图书时不要乱翻乱扔,保持原有摆放顺序。

3.不替他人代占座位,也不要强占暂时离开的读者的座位。爱惜阅览室里的书刊,阅后应及时放回原处,不要一人同时占用几本杂志,妨碍其他同学借阅。

4.不在图书杂志上乱写乱画,更不得拆撕书刊。

第八条 会场行为规范

1.准时参加会议,不迟到、不无故缺席。

2.自觉维护会场秩序,服从会议统一指挥,遵守会场纪律,尊重讲话人、报告人的劳动,不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

3.爱护公共设施,保持会场清洁卫生,不吃果壳食物,不随地吐痰和口香糖,不乱扔废弃物。

4.因故迟到或中途出场时动作要轻,不弄响坐椅,以免影响他人。

5.散会时,有秩序地离开会场,不要抢先、拥挤,避免造成混乱和意外事故,并将身边的丢弃物带离会场。

第九条 运动场文明行为规范

1.参加比赛要遵守有关运动规则。发扬“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体育精神,友好竞争,增强体质。

2.做文明观众,观看球赛或其它比赛时,要尊重裁判和工作人员,自觉遵守并维护运动场秩序,要为双方的精彩表演鼓掌,不要鼓倒掌、喝倒彩。

3.坚持做好两操,做操时,队列整齐划一,动作准确有力,坚持始终,没有口令不解散。

第十条 饭堂文明行为规范

1.就餐者要遵守食堂就餐时间,文明就餐,自觉排队,不得插队和拥挤。

2.就餐时不要将脚跷在凳子上,不准在桌凳上乱写乱划,要讲究卫生,保持食堂清洁;要爱惜粮食,注意节俭;吃剩的饭菜须倒入泔水缸,不得随便乱倒;不要将饭菜端回宿舍用餐。

3.学生要尊重食堂师傅和他们的劳动,平时见到工人师傅要热情地招呼,要配合和帮助师傅搞好食堂工作。

第十一条 宿舍文明行为规范

1.自觉遵守宿舍管理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主动配合有关人员的检查。遇到停水停电等突发事件时要保持安静和冷静,通过学生干部或管理、值班人员及时解决问题,严禁起哄滋事,严防发生意外。

2.学会宽容包容,学会换位思考,学会化解矛盾。宿舍内要加强团结,互相关心,互相爱护,互相帮助,相邻宿舍的同学要互相尊重,友好交往。

3.遵守作息制度,按时起床,按时就寝。在别人休息时,动作要轻,打电话时要节约时间,控制音量。不得在宿舍区喧哗、打闹,不得放大录音机、收音机、电脑等电子音像设备的音量,严禁偷听敌台、看“黄”、涉毒。

4.宿舍里要注意语言美,不讲脏话、粗野的话,严禁将易燃、易爆的物品带回宿舍,严禁烧酒精炉、煤油炉、点蜡烛,严禁使用电炉、电热毯、电水壶、热得快等电热设备,严禁私接电源、私拉电线,不准自行留客住宿;不得抽烟、喝酒。

5.增强自我防范意识,提高警惕,防火防盗。保管好财物,休息或外出时要关锁好门、窗,玻璃坏了要及时报修;发现可疑人员要立即询问、报告,确保宿舍治安安全。

6.注意公共卫生和宿舍卫生,起床后要及时叠好被子,注意床上整洁,床下鞋子要放整齐,室内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勤洗、晒衣、被;不要随地吐痰、随地小便、乱抛果皮纸屑,更不得将剩饭剩菜、瓜果、皮壳倒在水池里、室内外和走廊里,垃圾一律倒入垃圾桶。宿舍卫生值日工作要正常。

7.学期结束,认真搞好公共卫生和个人卫生,日常用品归类整理、妥善处置;公共财产统一移交,关窗锁门,文明离校。

第十二条 待人接物行为规范

1.尊重别人隐私,遇见他人写信或阅读信件,不要偷看或强行拆阅,不要随便打听来信的对象和内容,不要私拆他人信件,不要私自翻看他人的手机;不打扰他人工作、学习和休息。

2.代传他人的书信要原封不动地转交,不要损毁他人的邮件。

3.守信守时,借他人钱物要及时归还,妨碍他人要道歉。

4.有客人敲门或打招呼问讯时,应回答“请进”,或到门口相迎,客人进屋,主人应放下手中的工作,起身热情迎接、让座。

5.男女生之间要文明交往、举止得体,不做有伤校园文明的亲昵动作。与他人交谈时应避免不礼貌的口头语,应注意谈吐文明,措词雅洁,行为雅观。

6.尊重外地人,遇有问路人,认真指引;尊重他人的人格、宗教信仰和民族习惯,维护国家荣誉和学校形象,遇见外宾,以礼相待,不卑不亢。

第十二条 使用手机行为规范

1.在教室、实验室等公共场所,应关闭手机或将手机设为静音。

2.不得在教室、实验室等公共场所接、打手机。

3.在与他人谈话或在公共场所遇来电时,应先向周围的人表示歉意后再接听手机,接听手机时声音不得过大,语言要文明。

4.在中午午休或晚上10点以后,无特别紧急情况,请不要给老师或他人打电话,因特殊情况确需打电话时,应先向老师或接听电话的人表示歉意。

第十三条 实验实习行为规范

1.进实验室、生产实践场所进行实验、实习,必须按工作标准要求,整齐穿戴工作防护服。

2.遵守实验实习制度、实验器材的操作规程和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注意安全,不违章作业。

3.在实验和生产实习过程中,尊重带教老师,虚心请教,做到勤学、勤思、勤问,多观察、多动手,认真细致,把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认真完成实习实训任务,做好实习鉴定或实习日记,写好实验报告。

第十四条 其他行为规范

1.认真看书学习,关心国家大事,提高思想觉悟,遵纪守法,严于律己,不参与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不参加传销、邪教等非法组织活动。

2.观看电影、演出,应准时入场,按指定地点就坐。如果迟到,穿过他人座位时应表示歉意。做文明观众,严禁起哄滋事。

3.乘公共汽车主动购票,给老、幼、病、残、孕妇及师长让路、让座,不争抢座位。

4.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禁止违章骑车、驾车,禁止过马路闯红灯。

5.遵守公共秩序,购票、购物按顺序排队,对营业人员有礼貌。

6.参观博物馆、纪念馆要遵守秩序,未经同意,不可触摸设备和展品;瞻仰烈士陵墓应保持肃穆。

7.爱护公共设施、文明古迹。爱护庄稼、花草、树木,保护有益动物。

8.勤俭节约,穿戴整洁,朴素大方,举止高雅、得体,符合青年大学生的身份和职业要求。不穿奇装异服,不留怪异发型,不染发,不烫发,不佩戴首饰,不浓妆艳抹,不纹身,不涂染手足指甲。

9.拾金不昧,爱惜名誉,不失人格,要有自我防范和保护意识,不与陌生人交往,不受引诱,不进营业性舞厅、酒吧。

10.增强法制观念,主持正义,见义勇为,对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要进行劝阻,遇火灾或重大事故,应先报警,并视自身能力进行劝阻或救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