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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 假 须 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4-01-11    来源:    浏览次数:

亲爱的同学们:

玉兔呈祥辞旧岁,金龙献瑞迎新春。为了使大家能度过一个平安健康,欢乐祥和的春节,学校特别做了如下嘱咐,希望各位同学能够认真阅读,详细了解。

一、放假及开学时间

1.今年寒假时间从1月20日开始,自1月13日起考试结束的学生即可离校,原则上1月22日前所有学生全部离校,寒假期间学生宿舍不开放(部分实习生除外)。

2.开学报到时间暂定为3月2日-3日。3月4日正式上课。(时间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3.离校时,务必将班级、宿舍门窗锁好,关闭电源开关和水龙头开关,打扫好宿舍卫生。宿舍有损坏需要维修的,请在离校前将详细情况报至宿舍管理员处,以便于学校安排人员假期期间集中维修。

4.有补考的同学,在闲余时间不忘多加复习,以备在开学第二周的周末参加补考。

5.回家途中做好安全防护,选择乘坐相对安全的交通工具,提前把行程告知家里和老师,不要乘坐黑车、无证车、临报废车等,到家后及时给辅导员(班主任)报平安。

二、寒假留校的学生(实习生)注意事项

1.留校学生外出时应关好宿舍门窗,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不要将自己的证、卡、钱、物等随意丢放;不得留宿他人;假期校内人流量少,在校内也要注意人身安全,独自晚归有不安全感时可就近向门卫保安寻求帮助或拨打学院值班室及物业办电话。

2.注意用电安全,在宿舍里切忌私接电线(严禁接线板上床),不要使用电炉、热得快、电热杯、小太阳等大功率电器;不要在宿舍内存储易燃、易爆物品;不要在清理宿舍时焚烧书信、报纸等杂物。在宿舍为手机、平板电脑等设备充电时要做到人走拔插头;最后一名离校的同学要切断宿舍电源、关好门窗,并将宿舍垃圾带走。

三、安全防范温馨提示

1.合理使用网络,妥善安排时间,不在电脑前久坐,少玩手机,多和父母谈谈心,多帮父母分担家务,体谅理解父母的操劳。

2.作为大学生,一定要为自己的言论、行动和思想负责,不下载和传播不良信息,不在网络上传播或者发表不实言论,做到不信谣、不传谣,网络发言文明、理性、平和,多传播正能量;遵守网络安全相关法律法规。

3.网络交友需要特别谨慎,与陌生网友见面务必保持警惕,避免陷入传销等非法组织。遇到陌生人搭讪或开展问卷调查需格外警惕,避免“被骚扰”与“被传教”;遇到组织方不明确的宣传材料,不扫描二维码,不加入QQ群、微信群等。

4.校园贷款、网络贷款有风险,提醒同学们合理消费、理性消费,不做超前消费、过度消费。近期新出现的“培训贷”,以校内外公益讲座、培训的名义,诱导学生通过第三方贷款公司无抵押贷款交学费,导致学生“被贷款”,提醒同学们注意防范。大家还要注意妥善保管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等重要证件,在面对身边同学、朋友的“资金帮助”请求时须审慎,难以拒绝或不能规避时,可考虑引入担保或信用跟踪等措施,以此防范“被贷款”。

5.传销团伙比较猖獗,经常打着“创业、就业”的旗号,利用青年人的创业激情和迫切回馈父母的心情进行拉拢,从而将同学带入传销团队。法律规定:传销活动为违法行为,直销也禁止聘用全日制在校学生参与。

6. 冰雪活动需注意安全。无论在校或已经回家,参加滑雪、滑冰活动,请注意雪场环境、冰层厚度,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千万注意安全。学生社团或班级有组织地开展滑雪运动,须开展集体安全教育、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并务必征得家长知情同意。

7.注意食品卫生,在正规市场、超市购买食品,不食用没有安全保障的食品;合理安排膳食,坚持适量运动,定时起居,按时作息,不吸烟、不酗酒,不熬夜,不去人员复杂的娱乐场所,加强日常行为管理,追求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8.春节期间,提醒大家要依法燃放烟花爆竹。留校同学校园内禁止燃放。回家同学要遵守当地政策,不在禁放时段和禁放区域燃放。在指定区域燃放时,要注意自身安全和消防安全。

9.春节期间,各类诈骗活动猖獗。切记不轻信“转账汇款”、“中奖”、“涉嫌洗钱”、“邮件包裹”、“网购退费”等各类诈骗短信和电话;不点击来历不明的网络“红包”;不向任何人泄露银行卡密码、信用卡安全码、短信验证码等关键信息;不向陌生人转账汇款,把握不准时给老师、家人、朋友或公安机关打电话确认。

10.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文明科学欢度佳节。春节期间,各地庆祝活动较多,大家参与春节活动要注意遵守法律法规、崇尚科学文明,不参加封建迷信活动,文明过节,让优秀传统节日在新时代展现新面貌。

11.牢记紧急求助电话,校园内遇有异常情况,可随时拨打学院值班室:3566014 ,校园警务室:3566110,物业办:15385082220。在校外遇到异常情况,可随时拨打110、120等求助电话;在境外遇到异常情况,可拨打全球标准紧急救援电话号码911、112。

最后,提前祝各位同学新春愉快,有个健康、快乐的假期!





                                  滁州城市职业学院学生处

                                     2024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