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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届院级品学兼优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1-03-16    来源:    浏览次数:

  

各系:

根据《滁州城市职业学院品学兼优毕业生评选办法》的规定,现将我院2021届院级品学兼优毕业生(以下称“双优生”)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要求

依照《滁州城市职业学院品学兼优毕业生评选办法》。

1.评选范围:2021届专科毕业生;

2.评选比例

院级“双优生”按当年专科毕业生人数的15%评选;

3.评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   

    2)遵纪守法,品德高尚,诚实守信,艰苦朴素,作风正派,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同学中起表率作用,在校期间无纪律处分记录。

    3)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和社会实践活动,关心集体,热心为同学服务。

4)学习努力,成绩优良,专科阶段每学年的综合测评成绩均位于班级前30%。在校期间获得过院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团员的荣誉、且获得三等及以上奖学金。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且体育健康测试成绩合格。

6)同等条件下获奖项多者优先。

   二、日程安排

系在2021年3月25日前将推荐人选花名册等有关材料纸质及电子稿报送学生处席民,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345165228@qq.com

326-331日,学生处对推荐人选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核,并在全院公布,广泛征求意见。院级“双优生”由学生处按规定报学院审批后颁发证书。

三、材料报送

报送材料包括《院级“双优生”推荐人选花名册》、《滁州城市职业学院品学兼优毕业生审批表》,以上材料各一份,要求纸质和电子版同时报送。

请各系遵循“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严格把关,保证质量,切实做好“双优生”评选工作。

省级“双优生”评选工作待省教育厅文件另行通知

 

附件: 1.“双优生”推荐人选名额分配表

       2.院级“双优生”推荐人选花名册

3.滁州城市职业学院品学兼优毕业生审批表

 

 

                                        学生处

                                             2021年3月16日

 

附件2-滁州城市职业学院品学兼优毕业生审批表.doc

附件3-2021年滁州城市职业学院品学兼优毕业生花名册.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