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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高等学校教育信息化建设评价指标体系(试行)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22日 00:00 点击次数:[]

评价指标

指标描述(观察点)

指标要求

备 注

1、2级指标

3级指标

本科院校

高职高专

1.基础设施(权重15.0)

1.1校园网络建设(5.0)

1.1.1 有线网络覆盖(1.0)

有线网络覆盖学校所有教学、科研、管理与服务建筑。

覆盖率100%,信息点总数≥师生总数的1.2倍


1.1.2无线网络覆盖(1.0)

无线网络满足教学互动、移动学习和信息采集的需要。

各无线覆盖环境满足每个在线终端接入带宽不低于4Mbps


1.1.3校园网络运行(1.0)

提供7×24小时高可靠无拥塞网络连接服务,能及时排除校园网络各种故障问题。

骨干网带宽不低于万兆,桌面带宽不低于百兆


1.1.4 校园网络出口(1.0)

校园网除经过安徽省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接入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还具有其他公网出口,网络出口带宽能够满足师生教学、科研、管理与生活需求。

按师生总数计算,出口总带宽不低于人均:


256Kb

128Kb

1.1.5校园网络技术(1.0)

具有网络虚拟化能力,全网支持IPv6并接入CERNET2。

具有

可升级


1.2数据中心建设(5.0)

1.2.1 数据中心机房(1.0)

建有符合机房建设国家标准《GB50174-2008》的专用机房,能满足使用需求的空间,具备高密度、高可靠、高带宽、大容量、低延迟的网络与存储交换设备。

机房A级或B级,交换设备支持虚拟化

机房B级,交换设备可升级支持虚拟化


1.2.2服务器配置(1.5)

能满足校内各类软件平台的计算需求,采用虚拟化技术实现冗余并提高利用率,具备远程管理维护功能。

具有


1.2.3存储器配置(1.5)

采用先进、主流的架构,具备满足师生正常应用的吞吐量及IOPS,采用虚拟化技术能根据需求灵活扩展容量,支持重要数据10年以上的存储空间需求,具有满足需要的备份能力。

人均存储容量≥10GB

人均存储容量≥8GB


1.2.4 云服务建设(1.0)

可根据需要提供虚拟主机租用服务、云桌面服务,可根据需要扩展支持云存储与云应用服务。

具有

可升级


1.3公共终端建设(5.0)

1.3.1 多媒体教室(1.5)

配备投影仪、一体化数字中控和音响系统,具备远程智能管控功能,支持虚拟桌面或云桌面。教室投影屏幕60人以下不低于80吋,60人以上不低于120吋。

数量不低于教室总数的80%


1.3.2 智慧教室(1.0)

在满足多媒体教室要求的基础上,配置多点触控互动白板,WiFi覆盖并具有足够的接入能力,支持师生通过移动智能终端进行互动,支持校际远程课堂交互,配备视频监控,支持智能化考勤,根据需要配置高清教学实时录播系统。

数量不低于教室总数的3%


1.3.3 安全监控系统(1.5)

建有安全监控中心,配备监控调度屏幕墙,具有覆盖校园的高清视频监控,对重点区域实施多角度监视,必要位置具备夜视功能;对接信息发布系统,可发布安全警示消息;对接区域广播系统,可对指定区域喊话警示;对接公共食品安全、危险物品和危险实验实训仪器设备配置的监测传感装置,可自动实时报警。在大量学生集中的学习、活动和生活等重点区域配备智能报警设备。

具有


1.3.4 节能减排系统(1.0)

建有校园水、电、气运行状态联网监控的智能管理系统,楼宇自控具备节能节水功能。具备重要教学设施的监测传感装置,集中存储日志记录,具备车辆进出校园的感知和记录装置。

具有


2.业务支撑(权重10.0)

2.1基础服务平台建设(5.0)

2.1.1域名服务系统(1.0)

建有具备防攻击能力的域名管理服务系统,多出口学校应具有智能解析能力,拥有edu.cn域名。

具有


2.1.2网站群管理系统(1.5)

建有具备防篡改能力的学校、部门两级及以上网站群系统,统一管理和防护,网站的内容要新鲜有效。

具有


2.1.3电子邮件系统(1.0)

建有或统一租用学校管控的具备防垃圾邮件能力的电子邮件系统。

邮箱容量教师1G以上、学生500M以上,附件文件容量大于30M


2.1.4信息发布系统(0.5)

建有具备分区域能力的信息发布统一管理系统,提供文字、图像、视频、声音的广播,重要地点还可实现部分信息查询功能。

具有或在建


2.1.5统一消息系统(0.5)

建有邮件、短信、QQ、微信等消息间的沟通联系,实现业务应用系统可通过统一接口智能的给服务对象发送消息。

具有或在建


2.1.6虚拟社区(0.5)

建有校内虚拟社区(如虚拟班级、虚拟社团、BBS等),形成师生在不同层面上开展交流讨论的在线空间, 并具有规范的实名制管理。

具有或在建


2.2基础业务平台建设(5.0)

2.2.1统一身份认证与管理(1.0)

建有安全的统一用户认证、身份管理系统,支持多种认证机制,支持校内各信息系统间的单点登录,实现用户角色与组织机构相统一的权限管理。具有服务接口可供其他系统调用,可升级支持跨校认证。

具有


2.2.2统一信息门户(1.0)

建有集中的统一信息入口,可由此进入各个业务信息系统,并提供通知公告、事务提醒及内部公共信息等服务,具有个性化自定义界面,支持多种终端设备。

具有


2.2.3统一信息服务接口(1.0)

建有统一的信息服务接口,包括认证服务调用接口、通信服务调用接口、流程服务调用接口、数据交换服务接口等,由此形成方便师生网上办事的一站式服务窗口。

具有或在建


2.2.4校园一卡通系统(2.0)

建有校园一卡通管理和结算系统,发放和管理师生的射频CPU卡,实现校内多场合的身份识别和刷卡支付。能满足数据传输网络化、信息记录结构化、结算管理集中化和用户终端智能化。支持脱机使用,多种方式充值,并能与其他需要的业务系统对接。

具有


3.数据与资源(权重25.0)

3.1数据的管理与应用(5.0)

3.1.1数据标准建设(1.0)

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业标准-(教育管理信息高等学校管理信息 JY/T1006-2012)》,建有学校统一的数据编码标准。

具有


3.1.2数据交换建设(1.0)

构建主题数据库,支持各类信息系统间数据交换,支持非结构化数据的存储交换,形成数据共享能力。

具有


3.1.3基础数据库建设(1.0)

构建能够全面覆盖学校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等活动的数据库,数据符合相关数据标准,确保数据精准、实时,满足大并发访问需求。

具有


3.1.4业务数据库建设(1.0)

能够记录业务数据操作过程,提供业务查询、统计等数据服务,向基础数据库提供共享数据视图,接收从基础数据库分发的共享数据并及时更新,满足并发访问需求。

具有


3.1.5数据仓库建设(1.0)

用以抽取、清洗、集成校内核心信息系统数据,按不同的主题组织数据,具有自动化管理工具,支持对数据的高效访问。

具有或在建


3.2教学资源建设与应用(9.0)

3.2.1有统一的教学资源开发规范(1.0)

建立全校统一的数字化教学资源制作规范。

具有


3.2.2教学资源库建设与应用情况(2.0)

具有面向学科专业的教学资源库(含视音频点播系统)及其管理平台。

具有


3.2.3网络课程建设与应用(2.5)

网络课程资源完整,包括课件或视频、作业、试题,开展作业提交和在线测试等活动,实现网络课程数量逐年增长。在线运行各级各类网络课程(含MOOCs、精品资源共享课程、精品开放课程等)占全部课程的比例:

≥15%

≥10%


3.2.4实验和实训数字化资源及应用(1.0)

建有数字化的实验、实训网络平台与资源,并在教学中运用数字仿真与虚拟实验等系统。

具有


3.2.5 传统实验室数字化改造(1.0)

建有实验实训教学管理平台,具有实验活动安排、设备预约、实验项目管理、实验过程记录、统计分析等功能。

具有


3.2.6 数字化博物馆、艺术馆或校史馆(1.0)

建有数字化博物馆、艺术馆或校史馆,并应用于教学。

具有

具有或在建


3.2.7信息化相关的课外活动(0.5)

利用信息技术开展第三课堂教育;举办或参加与信息化相关的师生创业创新竞赛、学科竞赛等活动。

具有


3.3科研资源建设与应用(5.0)

3.3.1工具软件应用水平(2.0)

提供支持科研项目的正版专业工具软件。

具有

具有或在建


3.3.2大型仪器设备信息共享(2.0)

建有大型仪器设备的监测传感和记录装置,能够网上信息查询、预约、共享和数据统计。

具有

具有或在建


3.3.3高性能计算应用水平(1.0)

建有或与有关服务机构共建共享服务于全校的大规模科学计算系统。

具有

具有或在建


3.4图书馆数字资源建设与应用(6.0)

3.4.1图书馆数字资源建设(2.0)

建有电子期刊、电子图书、教学科研支撑网络数据库及自建等数字化资源,外文数据资源根据需求逐年增长。

具有


3.4.2加盟数字图书馆情况(1.0)

是否加入国家或地方的数字图书馆。

已加入

已加入或计划两年内加入


3.4.3数字资源浏览与下载情况(1.0)

上年度图书馆数字资源下载的次数:

≥全校师生数的2倍

≥全校师生数的1.5倍


3.4.4数字资源购置经费投入(2.0)

年均用于购置数字图书资源的经费按生均:

≥200元

≥150元


4.业务应用(权重25.0)

4.1教学应用(8.0)

4.1.1多媒体教学(3.0)

采用适应课程特点的、互动的多媒体教学促进课程质量显著提升的课程占总课程的比例。

≥80%


4.1.2网络教学平台(3.0)

建有学校统一的网络教学或辅助教学平台,具备实名注册,线上资源阅读,学习过程的记录、跟踪与管理,支持实体教学的互动、数据分析与统计等功能。师生运用该网络教学平台开展课程教学改革与互动教学的比例达到:

≥60%

≥40%


4.1.3移动学习平台(0.5)

网络教学或辅助教学平台支持多种移动智能终端,实现学生的移动学习。

具有


4.1.4网络考试系统(0.5)

建有学校统一的网络考试与试题库管理系统。

具有


4.1.5学生的信息素养(1.0)

非计算机专业学生开设2门及以上计算机类课程,其中至少有1门是与所学专业结合紧密的计算机类课程。

具有


4.2科研应用(5.0)

4.2.1网上科研信息发布度(1.0)

科研管理部门采用网上发布形式的科研信息占科研信息发布总量的比例:

100%


4.2.2科研协作与交流平台(2.0)

建有可供校际间科研项目协作攻关与交流平台,基本满足各类研究数据等科研要素资源的共享,具有科研项目跟踪服务以及管理与信息查询等功能。

具有


4.2.3 科研成果转化、推广与服务平台(2.0)

建有与企业、社会实际部门等密切互动的科研成果信息发布、共享、转化与推广等服务平台。

具有


4.3管理应用(8.0)

4.3.1全校范围的办公自动化与事务管理(1.0)

建有在线OA与事务管理系统,具有公文流转、文档管理、任务管理、会议管理、日程安排、消息公告等功能,支持移动客户端。

具有


4.3.2 教务管理(1.0)

建有教务管理系统,具有各级各类学生的学籍管理、教学计划管理、选课管理、成绩管理、课室管理、排课、评教、论文管理、毕业管理等功能。

具有


4.3.3 学生管理(1.0)

建有对在校学生的全程管理系统,包括迎新、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奖学金评定及管理、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勤工助学管理、处分管理以及离校、就业办理等功能。

具有


4.3.4 科研管理(1.0)

建有科研项目和成果管理系统,具有项目申报、项目评估、过程管理、经费管理、人员管理、论文收引、学术活动、评审、考核等功能。

具有


4.3.5人事管理(1.0)

建有人事管理系统,具有引进与招聘、劳资、考核、奖惩、培训、国际合作交流、组织、在职人员、离退休人员、合同制人员以及人事档案等管理功能。

具有


4.3.6图书馆管理(0.5)

建有图书馆管理系统,具有图书资料状态的监测传感装置支持馆藏书目信息的查询及维护,具有读者服务、电子期刊数据库管理、与其他院校共享数据库等功能。具有或在建图书自助借还系统,有计划推进元数据整合和读者大数据的利用。

具有


4.3.7 财务管理(0.5)

建有功能完善的财务管理系统,进行资金的计划、管理及核算,具有师生校内电子账号、财务信息发布与查询、网上缴费等功能。

具有


4.3.8 资产管理(0.5)

建有资产管理系统,具有固定资产与仪器设备管理、招标采购管理、房地产管理、学校投资校办企业的股份(资金)管理等功能。

具有


4.3.9后勤管理(0.5)

建有后勤管理系统,具有就餐服务管理、师生健康档案、校园环境管理、基建项目管理、维修服务管理、能耗排放管理、后勤服务的投诉及反馈等功能,为后勤工作规划、服务项目的确定、后勤经营服务单位的工作管理提供有力支持。

具有


4.3.10 档案管理(0.5)

建有档案管理系统,具有档案预立卷、档案组卷、档案指导、档案利用等功能。

具有


4.3.11校友管理(0.5)

建有校友管理与服务平台,具有海内外校友会管理、校友信息管理、校友活动、校友联络和接待、校友网站的维护等功能。

具有


4.4信息共享与应用(4.0)

4.4.1 业务部门内部各业务之间的信息共享(1.0)

实现部门内部信息共享和业务流转的自动化功能。

具有


4.4.2 业务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1.0)

实现部门之间信息共享和业务流转的自动化功能。

具有


4.4.3 对外信息发布(1.0)

业务部门可以通过相应的平台对外公开信息和对外发布功能。

具有


4.4.4 综合数据处理与决策支持(1.0)

能够通过学校基础数据库及数据仓库进行数据综合分析,并实现辅助决策等功能。

具有


5.保障体系(权重25.0)

5.1组织保障(7.0)

5.1.1信息化工作领导机构(2.0)

设立学校主要领导担任主管的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信息化职能管理机构,每年召开学校信息化建设与发展工作会议,制定信息化发展策略,指导信息化推进工作,加强各级领导班子的信息化意识。

具有


5.1.2 信息化职能管理机构(2.0)

设立具有行政职能的信息化管理机构,负责学校信息化架构的顶层设计,统筹协调,明确职责,理顺关系。各院、系及其他行政机构有明确职责的信息化工作主管领导,配备相应的信息化专岗工作人员。

具有


5.1.3 技术支撑服务体系(2.0)

设立信息化建设、技术支持和运行维护的专职服务部门,技术队伍的结构合理,并建立与各院、系及其他行政机构信息化专岗人员的协作制度。开拓技术人才队伍的招聘与培养模式,形成能适应信息化工作特点的人事、薪酬和职称评定办法,建立了奖惩机制。

技术支撑服务专职工作人数不低于全校师生总数的1‰


5.1.4 智库体系建设(1.0)

聘请校内外教育信息化专家组成专家委员会,保障领导小组工作决策的科学性。专家委员会要对学校信息化建设规划和重大工程项目进行论证,为决策提供参考,为信息化工作提供专业的评审咨询和意见建议。

具有

具有或在建


5.2机制保障(7.0)

5.2.1 建设规划(1.5)

统一规划教育信息化、数字化校园和智慧校园的建设蓝图,统筹设计各项建设任务的实施方案,编制信息化建设项目预算,协调推动各个信息系统的建设进度。

具有


5.2.2管理制度(1.5)

制定学校信息化工作的指导意见,信息化建设项目的管理办法,设备维护与更新的管理办法,信息数据的管理办法,管理系统的数据标准、接口标准、服务标准等等相关规章、规定和规范。

具有


5.2.3 决策机制(1.0)

学校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布置当前工作任务,提出工作要求,发现当前工作存在的问题,拿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

具有


5.2.4 资金支持(2.0)

有效保障信息化建设经费投入,将信息化建设和运维专项经费纳入学校年度预算。信息化建设和运行维护经费支出结构合理,建立了统筹管理、应用驱动的建设投入管理机制。

年经费投入按生均≥300元


5.2.5 考核激励(1.0)

将学校各部门的信息化工作纳入年度工作和绩效考核。制定信息化工作人员的业绩考核办法和激励制度。

具有


5.3运维与服务保障(4.0)

5.3.1 运维平台(1.5)

建立运维监控中心,具备网络、服务器、存储等设备的集中监控能力,具备操作系统、信息系统、数据库、中间件等软件的集中监控能力,具备机房环境指标的集中监控能力,具备智能告警及故障分析能力,并严格执行系统运维的管理制度。

具有


5.3.2 用户服务(1.5)

建立线上、线下的网络信息用户服务窗口,帮助和管理用户使用各种信息系统,支持网上自助服务、缴费和故障报修等业务。提供正版化软件、系统补丁升级、IPTV、信息查询等校内用户公共服务。

具有


5.3.3 用户培训(1.0)

建立完善的用户培训制度,定期对信息化领导、信息化管理者和广大教师进行培训,整体提高学校各类人员的信息化素养。及时为学生提供使用各类信息系统所必要的指导与培训。对学校新聘人员提出信息化技能要求,实行岗前培训制度。

具有


5.4安全保障(7.0)

5.4.1安全制度(1.5)

制定并发布学校的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办法,明确责任,强化信息系统设备、设施物理安全的保障措施。每年审核和修订各项信息安全应急预案并进行必要的演练。具有规范用户上网行为的技术措施,定期开展增强师生信息安全意识的各种活动。

具有


5.4.2安全检查(1.5)

确定各信息系统的安全责任人,根据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对全校的信息系统与工程进行测评和认证,执行上线前的安全审查与备案,日常运行的监测评估与年审。

具有


5.4.3系统安全(1.5)

采取有效防护措施,防止对网络、服务器和应用系统的入侵、攻击与篡改,防范计算机病毒、恶意代码的侵害。加强系统授权管理和保护,对重要服务器实时监视,建立安全审计和跟踪体系。采用漏洞扫描等手段,消除系统隐患。

具有


5.4.4数据安全(1.5)

采取有效技术措施,保证各信息系统数据的准确、完整和可靠。规范信息数据的使用,防止数据的泄露、丢失和篡改。对重要数据进行备份、容灾和审计保护,防止数据存储媒介的故障、损坏和失效。

具有


5.4.5舆情管理(1.0)

明确舆情管理的责任部门,采取具体措施,对网络舆情进行有效监控和引导,一旦出现问题能够及时处置。

具有


6.特色与创新(此项为建设特色项目附加分,计分范围为0-10分)

6.1特色与创新(10.0)

6.1.1列举信息化建设中的创新举措或特色应用。


明:

1. 本评估指标体系,采用三级指标制。一级指标6项,二级指标18项,三级指标83项,总分值110分,其中附加分‘特色与创新’10分。

2.括弧中的数字表示相应指标的权重值。三级指标要求为“具有”的按照(指标描述完成率*权重)=得分,三级指标要求为“数值”的按照(达标值/要求值*权重值)=得分,但最高不超过权重值。

3.三级指标为黑体字的为重要指标,共17项。

4.对照此评估指标体系,总分达60分以上,且重要指标达到≥25分的,为教育信息化合格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