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工作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党建工作 > 正文

曹士东宣讲党的十二届四中全会精神

发布日期:2025-12-19    作者:     来源:     点击:

1217日下午,体育教学部党总支组织全体党员开展专题学习活动,学习贯彻党的十二届四中全会精神。校党委委员副校长曹士东以《民法典的时代精神与中国特色》为题作主题宣讲,从概念阐释、制度梳理、实践应用三个维度,为全体党员系统解读了民法典的核心要义与实践价值,引导党员干部将法治思维融入教育教学与管理服务全过程。

宣讲中,曹士东副校长首先厘清了民法与民法典的核心区别,强调民法典作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人民权利的宣言书",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于202111日起正式施行,其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民事立法进入系统化、体系化时代。他从法律地位、调整对象、基本原则等基础概念切入,指出民法典作为仅次于宪法的基本法,不仅规范了平等主体的人身关系与财产关系,更从自然人、法人、国家治理三个层面构建了完整的权利保障体系,彰显了"以人民为中心"的立法理念。

在制度梳理环节,曹士东副校长围绕民法典"七编1260"的结构体系,重点解读了其对时代之问的回应。针对"如何看待人",他详细阐述了人格权独立成编的中国特色,强调民法典对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隐私权、个人信息等权利的全面保护,特别是对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安全、网络侵权等新问题的法律规制;针对"如何看待家",通过婚姻家庭编中的"离婚冷静期""共债共签""居住权"等制度设计,解读了民法典对家庭伦理与财产关系的平衡与保障;针对"如何看待社会与国家",分析了民法典在数据与虚拟财产保护、公共利益征收补偿、高空抛物责任认定等方面的创新规定,体现了法治对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支撑作用。

结合实践应用,曹士东副校长通过未成年人性侵诉讼时效、多份遗嘱效力认定、见义勇为责任豁免、动物致害赔偿等典型案例,生动阐释了民法典在民生保障、经济交易、社会风险防控等领域的具体适用。他特别强调,党员干部要带头学习践行民法典,将平等、公平、诚信、绿色等民法原则融入日常工作,在教学管理、师生权益保障、校园安全治理等方面强化法治思维,提升依法办事能力。

宣讲结束后,大家纷纷表示,此次宣讲既有理论深度又有实践温度,不仅增进了对民法典的系统理解,更深化了对党的十二届四中全会精神的把握。下一步,体育教学部党总支将持续推进法治学习教育常态化,引导党员干部以民法典为遵循,切实维护师生合法权益,推动体育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学校法治校园建设贡献力量。/文:张琼,初审:马露红,复审:马肖义,终审:张瑞全

友情链接 / Lkink

CopyRight 滁州城市职业院 皖ICP备05014940号 滁州市醉翁西路101号 邮编:239000 电话:0550-3566009 招生就业处:0550-3566045 3566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