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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工作通知

发布日期:2022-03-04    作者:     来源:     点击:

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工作通知

实训函[2022]1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开展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专项行动的通知》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召开全省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会议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根据《全省教育系统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实施方案(皖安[2022]3)要求,及滁州城市职业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实验室工作安全,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进行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具体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安全知识普及教育情况

是否每年定期开展安全及自我防护教育,确保相关人员全面掌握实验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和安全防护知识。

(二)实验室公共安全工作

1.实验室建筑、空间及设备布局是否合理,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实验室名称准确规范,门牌醒目。

2.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是否配备齐全有效;消火栓、灭火器具、疏散指示标志是否醒目;应急照明、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是否完备有效。

3.实验室疏散通道是否被堵、占用,安全出口是否畅通。

4.防盗措施是否完备,是否充分利用现代化条件及手段。

5.实验室“三废”管理与处理是否安全规范。

6.实验室安全及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完善、上墙,执行是否到位、有效。

7.实验室物品摆放、使用是否合理规范,卫生条件是否达标。

8.实验室台账是否完备,记录是否规范详尽。

9.有毒、有害、生物、化学等药品与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管理是否符合规范,实验室管理是否科学合理。

10.特种设备(压力容器、钢瓶、高速离心机等)的运转、使用、检测、维护等情况。

(三)重点检查内容

危险化学品类实验室安全工作,涉及化学试剂、危险化学品(易爆、易燃、毒害、腐蚀、放射性等)实验的相关专业。重点检查:

1.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应急预案是否健全,包括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保管、使用、处置等各个环节的规章制度及应急预案。

2.实验室内是否具有控制明火和表面高温的措施和能力,是否对实验电气设备进行了防爆、避免电气火花等必要措施。

3.危险化学品是否严格分库、分类存放,严禁混放、混装,是否做到规范操作、相互监督。化学试剂是否按照要求隔离、摆放整齐有序,室内是否具有通风设施,卫生是否达标。

4.是否对危险化学品的使用情况和存量情况进行检查监督,使各类危险化学品在整个使用周期中处于受控状态。是否建立从请购、领用、使用、回收、销毁的全过程的记录和控制制度,确保物品台账与使用登记账、库存物资之间的账账相符、账物相符。

5.危险化学品管理是否做到“四无一保”,即无被盗、无事故、无丢失、无违章、保安全。

6.对于危险化学品中的毒害品,要参照对剧毒化学品的管理要求,是否落实“五双”即“双人保管、双人领取、双人使用、双把锁、双本帐”的管理制度。

二、实施步骤

1、院部自查阶段(3月上旬):各学院自行检查

2、学校检查阶段(3月中旬):实训中心、保卫处联合检查

3、整改阶段(3月下旬)各学院针对自查和检查情况进行整改

三、具体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本次专项检查行动由各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各学院一把手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

2、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发挥制度的权威性、约束性,规范工作行为。

3、重点查找安全隐患,加强人防、物防、技防措施。

4、各学院在自查整改阶段结束时要形成自评报告和安全隐患整改报告,于331日前报送到教学实验实训中心。

 

 

实验实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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