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院:
2025年秋季学期开学在即,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5〕8号)(附件1)精神,切实保障实验室安全,及时排查并整改安全隐患,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现将2025年秋季开学实验室安全检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学校所有实验实训室。
二、检查内容
1、环境消防检查。全面清扫实验场所,清除杂物、清洁台面地面;整理实验用品,有序摆放实验室物品,保持消防通道畅通。
2、水电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水管是否有滴、跑、漏现象、下水管道是否畅通,电路设施是否安全,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现象,避免因用水、用电不当造成安全事故发生。
3、仪器设备安全检查。对新学期正常使用的仪器设备进行维护和检修(报至实训中心沈老师处),确保仪器设备安全运行。
4、化学品安全检查。对实验室内的化学品进行盘点并分类存放,确保其数量、位置和风险可控,并严格遵守购买、存储和处置的管理规定;清点实验室积存的危险废物,按学校要求分类收集、及时处理。
三、检查时间及流程
1、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8月27日(周三)。
各学院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附件2)进行梳理排查。对新发现的隐患建立台账,并于8月28日前提交《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销账表》(附件3),并及时逐条落实整改。对短期无法整改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完成时间。
2、集中检查阶段:8月28日(周四)上午9点。
由校长带队对各学院实验实训室开展安全检查工作。
3、安全复查阶段:校实验实训中心依据自查自纠阶段与集中检查阶段建立的台账,对各单位进行安全复查,重点督查安全隐患整改完成情况,对仍未及时有效整改的实验室,关停实验室直至整改完成。
实验实训中心
2025年8月26日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