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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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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下半年省校级科研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题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24-11-12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部门,各教学院(部):

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决定开展省级科研项目中期检查和省校级科研项目结题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

立项2023年度省级科研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填写《安徽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表》,将纸质材料1份装订成册报送科技处,电子材料发送至:czcykyc@126.com。

二、项目结题

1.结题范围

按规定应在今年结题的各类科研项目(含申请延期结题的课题)。

2.结题要求

(1)项目负责人按照项目申报书(项目任务书)的预期成果,或按照《滁州城市职业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中的有关结题的规定,提交成果材料。

(2)《结题报告》中涉及财务审核的,需结项申请者本人自行办理。

(3)申请结题材料(纸质):项目结题报告(正反面打印)、立项文件、项目申报书、项目任务书、各类成果复印件(论文、专利证书等必须有项目编号),材料经科技处形式审查后装订上交。

(4) 项目结项材料如有成果转化需提供项目成果转化的具体措施(计划)及在教育教学、学校内涵建设、社会服务、区域经济发展或思想文化建设等方面应用情况。

(5)纸质材料1份装订成册报送科技处,电子材料发送至:czcykyc@126.com。

三、延期申请

因特殊情况,未能按原计划完成研究任务的课题,由项目负责人填写《滁州城市职业学院立项课题延期结题申请表》提出书面申请,经科技处形式审查,报校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延期。对未按计划完成研究任务,又未提出延期结题的立项项目,依据省、校级相关规定处理。


所有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9日。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联系。联系人:潘莹莹,联系电话:3566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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