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教学院(部):
为进一步激发我校教师科研工作积极性,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不断提升学校办学水平和服务社会能力,现启动2025年度省、校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1.滁州城市职业学院一般/重点科研项目
自然科学研究项目应当围绕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急需领域,主动对接滁州市“八大产业链”相关企业,结合学校“专业群”建设实际,加强应用技术研究。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聚焦地方和学校发展的实践问题,吸收有关党委、政府部门和科研单位的意见,强化应用对策研究。
2.安徽省高校重点/重大科研项目
自然科学研究项目在于强化应用基础研究,实现前瞻性基础研究、引领性原创成果和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重大突破,加强安徽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重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科研攻关。人文社会科学领域聚焦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堵点问题,发挥优势学科专业作用,鼓励科研工作者开展探索。优先支持企业委托开发和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3.思政专项一般/重点项目
旨在全面提升课程思政建设水平,不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立项范围主要包括课程思政评价体系、课程思政教师队伍建设、课程思政一体化建设、课程思政实践基地建设。
4. 科技创新平台
积极开展科学技术研究和人才培养工作,推动学科交叉,培养、聚集一批高水平的创新型人才,建设具有创新意识的科研团队; 结合地方经济发展战略需求,开展创新性研究,并坚持以应用研究为发展方向,提高学校科研创新能力。
促进科研成果的推广与转化工作,积极面向经济主战场,更密切地与经济建设相结合,促进研究与应用的协调发展;实行对外服务,积极承担科技服务项目,为行业和相关领域的发展提供信息、咨询和科技服务;推动科教融汇发展,实现科研和教学的有效结合,资源共享。
5. 科技创新团队
科技创新团队应制定3年及以上的科技创新规划。科技创新规划必须有明确的研究方向、研究理由、规划成果、团队成员分工等。科技创新规划必须紧密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技术问题,以及学校事业发展需要,在人才培养、技术研发、培训创新、技术服务、管理服务等方面开展创新研究。科技创新成果必须有应用推广价值和重要学术价值。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1.社会信用记录良好,学风端正,具有履行项目负责人责任的能力。
2.申报项目的主持人必须是我校在职教师(含人事代理),每位教师限报1项。校级重点和省级项目,主持人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且主持过五类以上项目并按期结题;校级一般项目主持人应具有初级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
3.科学安排项目组人员,合理分配研究任务,避免临时性组队以及项目挂名等,确保研究能顺利实施。每人最多只能同时参与两个项目(含本人申报的项目)。
4. 课程思政项目主持人必须是我校思政课程老师或专职辅导员。每位教师限报1项。校级重点以上主持人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且主持过五类以上项目并按期结题;校级一般项目主持人应具有初级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
5. 校级平台研究人员不少于3人,平台总人数不超过10人,结构合理。平台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主持过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以上或横向课题2项且累计到款额10万元以上; 具备科研必要的物理空间、科研设备等;鼓励校企联合创建科研创新平台。
6. 科技创新团队的负责人应是本校正式在职人员,原则上需要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负责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组建的科技创新团队,应具有合理的职称、专业及年龄结构,团队成员之间要有科学的互补性和良好的科技合作基础,其中企业技术人员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1/3。骨干成员应具备勇于探索、敢于创新和团结协作精神,同时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和学术发展潜力。团队一般由5-10人组成,其中,40岁及以下的青年教师不少于1/4。
7. 主持过两次及以上同类同级项目的,原则上不得再次申报本次同类同级项目。
8. 主持在研各类各级纵向科研项目的,原则上不得主持申报此次项目。
三、材料报送要求
1.申报省级项目或校级项目使用相对应的申报书。项目申报时,均需填写《科研项目论证活页》和评审推荐汇总表。纸质材料一式两份,连同电子稿由所属院部统一报送科技处,电子版同时上传滁州城市职业学院科研项目管理系统。
2.遵守学术诚信原则,请提供查重证明文件,重复率不得超过50%,否则将取消申报资格;项目参与人,须征得本人同意,由本人签字。
3.报送截止日2025年6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联系。联系人:潘老师、陈老师 ;联系电话:3566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