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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开展2023年度省、校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3-08 阅读:次 字体:【
    • 各部门,各教学院(部):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学校第二次党代会部署、二届二次教代会精神和学校十四五科技工作规划,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编制2023年度高等学校科研计划的通知》(皖教秘科〔20236号)文件要求,推动高校坚持“四个面向”,创新科研组织模式、实行有组织科研。经研究,开展2023年度省、校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1.滁州城市职业学院一般/重点科研项目

      自然科学研究项目应当围绕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急需领域,主动对接滁州市“八大产业链”相关企业,结合学校“专业群”建设实际,加强应用技术研究。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聚焦地方和学校发展的实践问题,吸收有关党委、政府部门和科研单位的意见,强化应用对策研究。

      2.安徽省高校重点/重大科研项目

      自然科学研究项目在于强化应用基础研究,实现前瞻性基础研究、引领性原创成果和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重大突破,加强安徽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重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科研攻关。哲学社会科学领域聚焦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堵点问题,发挥优势学科专业作用,鼓励科研工作者开展探索。优先支持企业委托开发和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1.社会信用记录良好,学风端正,具有履行项目负责人责任的能力,具有科研课题研究的经历。

      2.申报项目的主持人必须是我校在编在岗教师,每位教师限报1项。校级重点和省级项目,主持人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且主持过五类以上项目并按期结题;校级一般项目主持人应具有初级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有主持在研的各级各类纵向科研项目的(不含市级),不得主持申报此次项目。

      3.科学安排项目组人员,合理分配研究任务,避免临时性组队以及项目挂名等,确保研究能顺利实施。每人最多只能同时参与两个项目(含本人申报的项目)。

      4.选题项目应该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实用性和可行性等。围绕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学校重点工作需要,优先选择结合生产、实验和社会实践等具有应用价值的选题和项目,要优先向产学研项目和应用型项目进行倾斜。

      三、材料报送要求

      1.校级重点及重点以上项目级别暂时不填写,待学校统一组织统一评审后再确定,评审后省级及校级重点按照排名情况确定。申报校级重点及以上项目的统一使用省级申报书,申报校级一般项目的使用校级科研项目申报书。项目申报时,均需填写《科研项目论证活页》。纸质材料一式两份,连同电子稿由所属院部统一报送科技处,电子版同时上传滁州城市职业学院科研项目管理系统(http://202.38.95.115/Srmis/?orgcode=14297)。

      2.遵守学术诚信原则,科技处将对申报内容进行查重,重复率高的,将取消申报资格;项目参与人,须征得本人同意,由本人签字。

      3.报送截止日202343日,逾期不予受理。

      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联系。联系人:姚丽敏 ;联系电话:3566046


      附件1: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编制2023年度高等学校科研计划的通知

      附件2:安徽省高校年度科研计划项目编制指南(社科)

      附件3:安徽省高校年度科研计划项目编制指南(自科)

      附件4:安徽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社科)申请书

      附件5:安徽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自科)申请书

      附件6:滁州城市职业学院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

      附件7:科研项目论证活页

      附件82023年度学校科学研究项目推荐汇总表(人文社科)

      附件92023年度学校科学研究项目推荐汇总表(自然科学)




                          滁州城市职业学院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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