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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共滁州城市职业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学习制度
  •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6-08 阅读:次 字体:【

  • 为全面加强学院纪委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政治理论素质和业务水平,增强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让党放心、师生满意的高素质纪检干部队伍,制定本学习制度。

    一、参学人员

    参学人员为院纪委委员及纪委专职工作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和学习内容,可扩大到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

    二、学习内容

    包括政治理论、法律法规、纪检监察知识及其相关的理论和业务知识等,主要学习以下内容。

    (一)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自觉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头脑,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做到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理论水平,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三)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准确把握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学思践悟,融会贯通,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党规党纪意识,筑牢法纪防线。

    (四)学习党中央、省、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示精神,学习中纪委、省纪委和市纪委全会精神,学习贯彻院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强化廉洁意识,进一步树立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干部形象。

    (五)学习《宪法》《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和纪检监察工作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聚焦主业,联系学院实际,研讨问题,破解难题,不断增强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提升纪检监察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

    三、学习形式

    采取集中学习研讨、个人自学和专题调研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集中学习。原则上每个月安排一次纪委专职工作人员集中学习,每学期安排一次纪委委员、纪检委员集中学习,采取学习文件、专题辅导、观看录像、讨论交流、外出学习考察等形式进行。每年组织一次党风廉政教育报告会,邀请市纪委领导或有关专家来院作专题报告。

    (二)个人自学。每位纪委委员、纪委专职工作人员要制定个人学习计划,认真阅读与业务相关的书籍, 紧密联系工作实际,积极撰写学习心得体会。

    (三)专题调研。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开展专题学习调研,并组织撰写调研报告。

    四、学习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树立自觉学习、终身学习的理念,端正学习态度,把读书学习作为一种岗位责任。集中学习或自学要认真做好学习笔记,积极撰写学习心得并参与学习交流发言,注重学习实效。

    (二)严肃学习纪律。集中学习原则上不允许请假,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者,需向纪委书记履行请假手续。

    (三)坚持学用结合。在集中学习和自学的基础上,聚焦现实问题积极开展调研,研究探讨解决实际问题的新途径,学以致用、知行合一。

    (四)精心组织安排。纪检监察室负责拟定学习计划,资料准备、人员组织、检查考核和学习档案的整理归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