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皖教秘职成〔2026〕1号)精神,切实维护招生工作的公平性、公正性和严肃性,现就进一步严明2026年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纪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强化风险防控
相关职能部门和各二级学院在校党委领导下,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深刻认识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重要性,将其纳入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进行统筹部署。全面梳理招生宣传、命题考试、录取管理等环节的廉政风险点,制定并落实针对性防控措施,确保责任明确、流程规范、监管到位,保障招生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二、严格遵守纪律规矩,规范招生行为
严格遵守国家招生政策及教育部高考招生“十严禁”“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工作纪律。坚决杜绝虚假宣传、有偿招生、未批先招、超计划招生、买卖生源及委托中介机构招生等违规行为。认真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制度,及时、准确、规范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录取结果等关键信息,主动接受考生、家长及社会各方监督。
严格规范校考命题、组考、监考、阅卷、统分等环节的封闭管理,强化考场布置、音视频监控、信号屏蔽及应急处置工作,坚决杜绝泄题、作弊、违规评分等行为,确保考试公平、结果公正。
三、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执纪问责
校纪委将对招生宣传、报名、考试、录取等全过程加强监督检查。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及时受理问题线索,对考生和群众反映的问题依规核查、及时反馈。对招生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严肃追责问责。
举报电话:0550-3566042
举报邮箱:czcyjcs@163.com
(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1:30,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