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链接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 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教职工“春秋游”等活动的通知
  •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7-08 阅读:次 字体:【
  • 各分工会:

    为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统筹做好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决策部署,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学院工会工作,丰富教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浓厚教职工的家国情怀,促进教职工身心健康,体现学校及工会组织对教职工的关怀,根据安徽省总工会皖工发[2018]3号文件和《滁州城市职业学院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试行)》精神,按照工会年度工作计划和预算安排,经学校同意,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教职工春秋游及游园观展观影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亲近大自然,厚植家国情怀

    二、活动时间:202078-1130日,“春秋游”可选择假日或双休日中的一天(当日往返)集体进行;游园观展观影等活动可集体购买相应的观览,实名签收发放,个人自行前往。

    三、活动要求:健康文明、团结和谐、生动活泼,安全出行。

    四、参加人员:学院全体工会会员。

    五、组织形式:以各分工会为单位开展本次活动,由各分工主席负责组织安排,活动方案需提前报学院工会审批后方可实施。

    六、经费标准:春秋游标准为人均200元金额内(含交通费、餐费等所有费用);游园观展观影等标准为人均不超过100元。据实核报,经费使用报销需符合学院财务管理相关规定。

    七、注意事项

    (一)注重突出主题。如:促进教职工身心健康的休闲健身活动、参观安徽省内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观摩专题展览、领略地域文化美景和美丽乡村等活动。

    (二)活动时间选择。以不影响学院工作正常开展为原则,由各分工会主席与相关系部、部门负责人商量确定。

    (三)活动项目的确定。“春秋游”活动地点限本省范围内非风景名胜区,并在当日返回。不得到有关部门明令禁止的风景名胜区(黄山、九华山、天柱山、琅琊山、齐云山、采石、巢湖、花山谜窟、太极洞、花亭湖、太平湖、龙川)开展秋游活动。游园观展观影等活动项目,由各分工会根据本单位的大多数会员的意见统一选择一项。

    (四)“春秋游”项目报备。1、举办活动需填写“春秋游”经费预算审批表,预算表中应注明具体时间、地点和活动(主题)内容等。 2、在“春秋游”活动组织中,可以安排一次工作餐,费用仅限安排工作餐(40元/人,含饮料。不得安排烟酒)和交通费,不可开支景区导游费、补贴费等其他费用。

    (五)安全要求。活动期间务必遵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自身防护,注意人身和财物安全。

    (六)经费报销。注意发票真伪,活动经费开支发票等请务必于1130日前到工会席恒老师处填报、核销。各分工会报销活动费用时,“春秋游”项目需附参加本此活动的人员签到表和活动开展新闻报道稿(图文并茂);游园观展观影等项目,需附兑参观券实名签收名册。

    (七)纪律要求。请各分工会务必在本通知规定的范围内,组织开展好活动。不得弄虚作假,严禁利用该活动金额进行套现、购超市卡和有价(票)券,如有伪造,一经发现,将追究当事人乃至分工会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特此通知。

     

    附件:滁州城市职业学院教职工秋游经费预算表

     

     

     

    202078

    滁州城市职业学院教职工秋游活动经费预算表

     

    分工会名称

     

    分工会主席

     

    联系电话

     

     

     

     

     

     

     

     

     

    主题:

    时间:            地点:                          参加人数:

    活动安排:

     

     

    经费预算:

     

                                          分工会主席(签名):

                    

                           年  月  日

    活动经费预算总金额

     

    院工会审批意见

     

    注意事项:

    经费预算总金额填写格式为大写加小写,如叁佰元整(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