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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关于开展2019年度“最美家庭”评选活动的通知
  •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9-12-25 阅读:次 字体:【
  • 各分工会: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等家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推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和家庭文明建设,充分发挥家庭在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树立良好家风中的重要作用,浓厚教职工的家国情怀和社会责任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落细落小落实。按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的要求和学院文明创建工作的部署,学院在全院范围内组织开展“最美家庭”评选活动,具体工作由工会负责组织。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构建和谐城院,寻找最美家庭。

    二、“最美家庭”类型

    “爱国敬业家庭”“诚信友善家庭”“热心公益家庭”“夫妻和睦家庭”“孝老爱亲家庭”“教子有方家庭”“勤俭持家家庭”“节能环保家庭”“廉洁护家家庭”“邻里互助家庭”。

    三、参评范围

    全院在职教职工家庭。

    四、基本条件

    1.按照“不设门槛、不求高大全”的原则,凡遵纪守法、自觉遵守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在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热心公益、夫妻和睦、尊老爱幼、科学教子、勤俭持家、节能环保、廉洁护家、邻里互助等方面表现突出、事迹感人、群众认可的家庭,均可参加。

    2.家庭成员获得市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三八红旗手和其他市级以上荣誉称号可优先推荐。

    3.家庭成员中有下列情景的,不得推荐:

    ①有违法违纪或“黄赌毒”情况的;

    ②参与邪教及封建迷信活动的;

    ③违反国家生育政策的;

    ④违反职业道德、家庭道德及其他社会公德的。

    五、具体要求

    1.加强宣传组织。各分工会要精心谋划部署,做好宣传发动,提高活动的知晓率和参与度;要创新组织方式,把评选“最美家庭”活动与弘扬家庭美德、树立良好家风、促进家庭和睦、创建省级文明校园和全国文明城市结合起来,确保真正把所在分工会“最美家庭”推选出来。

    2.做好推荐评选。本次活动采取教职工自愿申报、相互推荐和组织发现相结合的方式,各分工会在征求被推荐对象所在部门、系部意见的基础上,择优推荐1-2个“最美家庭”。学院工会、办公室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评选、公示,并对评选出的“最美家庭”进行表彰和奖励。学院工会将优先推荐获表彰家庭参加上级评选活动。

    六、材料报送

    各分工会于2020113日下午下班前,将《滁州城市职业学院2019年度“最美家庭”申报表》(一式两份,见附件)、反映家庭文明特色的照片一张(附照片说明)径送院工会,书面材料(加盖公章),电子版(文件夹或文件名以“单位+最美家庭+被推荐人姓名)发送至邮箱:hmn2003@126.com, 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活动联系人:谭苏林,联系电话:3566041

     

    附件:http://172.16.110.54:8089/system/ewebeditor/sysimage/icon16/doc.gif滁州城市职业学院2019 年度“最美家庭”申报表.doc



     

      滁州城市职业学院工会 滁州城市职业学院办公室

                 2019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