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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教职工秋游活动的通知
  •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9-11-06 阅读:次 字体:【
  • 各分工会:

    为丰富学院教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浓厚教职工“爱祖国、爱家乡、拥护社会主义”的家国情怀,增加同志间的交流,促进教职工身心健康,增强工会组织的凝聚力、向心力,根据院工会年度工作计划,经研究,决定在全院开展教职工秋游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活动主题

    爱祖国、爱家乡、拥护社会主义。

    二、活动时间

    20191110-1218日的双休日中的一天(当日往返)。

        三、活动要求

        健康文明、团结和谐、生动活泼、安全可行。

        四、参加人员

        学院全体工会会员。

    五、组织形式

    以各分工会为单位开展本次活动,由各分工主席负责组织安排,活动方案需提前报学院工会审批后方可实施。

    六、经费使用

    本次活动经费在人均200元金额内(含交通费、餐费等所有费用),据实核报,经费使用报销需符合学院财务相关规定。

    七、注意事项

    (一)注重突出活动主题。如:促进教职工身心健康的休闲健身活动、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观摩专题展览、领略滁州美景和美丽乡村等活动。

    (二)活动时间以不影响学院工作正常开展为原则,由各分工会主席与相关系部、部门负责人商量确定。

    (三)举办活动需填写秋游经费预算审批表,预算表中应注明具体时间、地点和活动(主题)内容等。

    (四)活动组织中,可以安排一次工作餐,费用控制在40元/人(含饮料)以内,就餐不得安排烟酒。

    (五)注意发票真伪。

    (六)不得弄虚作假,严禁利用该活动金额进行套现、购超市卡和有价(票)券,如有伪造,一经发现,将追究当事人乃至分工会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七)活动地点限本省范围内非风景名胜区,并在当日返回。不得到有关部门明令禁止的风景名胜区(黄山、九华山)开展秋游活动。秋游仅限安排工作餐、开支交通费;不可开支景区导游费、补贴费等。

    (八)活动期间务必注意人身和财物安全。

    (九)秋游经费开支发票等请务必于1220日前到工会席恒老师处填报、核销。各分工会报销活动费用时,需附参加本此活动的人员签到表和活动开展新闻报道稿(图文并茂)。

    特此通知。

     

    附件:滁州城市职业学院教职工秋游经费预算审批表

     

       工 

    2019年11月6日



    附件

         滁州城市职业学院教职工秋游活动经费预算审批表

     

    分工会名称

     

    分工会主席

     

    联系电话

     

     

     

     

     

     

     

     

     

    主题:

    时间:            地点:                          参加人数:

    活动安排:

     

     

    经费预算:

     

                                          分工会主席(签名):

                    

                           年  月  日

    活动经费预算总金额

     

    院工会审批意见

     

    注意事项:

    经费预算总金额填写格式为大写加小写,如叁佰元整(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