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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开展“滁州市巾帼建功标兵”、“滁州市巾帼文明岗”创建和评选活动的通知
  •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7-02 阅读:次 字体:【
  • 各分工会:

    为了激发妇女岗位建功,充分发挥“巾帼文明岗”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省级文明校园、学院事业发展和加快建设现代化新滁州中的积极作用,根据滁州市妇女联合会《关于开展滁州市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的通知》(滁妇字201932号)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经研究,开展“滁州市巾帼文明岗”、“滁州市巾帼建功标兵”创建和评选推荐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建目标

    通过开展创建活动,不断提高我院女性教职工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选树妇女典型、展示妇女风采、促进妇女发展、激

    励广大女职工爱岗敬业、开拓创新、勤奋实干、建功立业、岗位成才,展现广大女性奋发向上的教师育人、为人师表的职业形象和精神风貌,为推动我院改革发展和滁州经济社会发展,塑造人师形象、贡献巾帼力量。

    二、创建活动时间

    20197-9

    三、创建评选范围和指标

    巾帼建功标兵评选对象:全院在职在岗女职工。

    巾帼文明岗:是指女性占主体(即有女性领导,女性成员占本单位职工总数的60%以上)的单位(系、部、处、室、馆、中心、教研室等均可)。

    滁州市妇联分配给我院的评选指标:滁州市巾帼建功标兵1名;滁州市巾帼文明岗1个。 

    各分工会推荐数:每个分工会根据评选条件,可推荐“滁州市巾帼建功标兵”候选人和“滁州市巾帼文明岗”候选单位各1名。

    四、创建条件

    ()巾帼文明岗

    1.女性占岗组、团队成员人数的60%以上。争创岗位及团队负责人中至少有一名女性。一般要求3人以上(3)的集体。

    2.岗组、团队成员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依章办事,自觉弘扬文明新风和“四有”“四自”精神,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创先争优、团结协作;服务师生、奉献社会,在学院事业发展中贡献突出。

    3.具有明确的创建目标计划、创建标准和切实可行的岗位责任制度,接受群众监督渠道畅通。业务精湛,服务优质,所取得的成绩在本地区、本行业、本领域领先,具有较强的示范性、代表性和引领性

    4.诚实守信,办事公道,主动参与文明城市、卫生城市等创建工作,积极参与社会公益和志愿服务,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人才效益显著,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影响力。

    5.创建活动得到本单位重视,将其纳入文明建设和女性人才培养规划,定期指导和检查,为女性服务大局、奉献社会、争创一流营造良好氛围。

    6.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不重复授予。

    ()巾帼建功标兵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务实的工作作风,吃苦在先,乐于奉献。

    2.弘扬“四自”精神,积极参与“巾帼建功”活动,立足本职岗位,爱岗敬业,具有创新创优意识和行动。在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工作中,刻苦钻研业务知识和专业技能,顽强拼博,锐意进取,勤勉敬业,在本职工作中成绩突出,展现巾帼风采,在本地区、本行业、本专业、本领域具有较强示范带动作用。

    3.胸怀大局,热心公益,在投身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参与公共事务管理、带领妇女创业就业、帮助脱贫致富等各项工作中,表现突出,业绩优异,为学校改革和发展做出突出贡献。

    4.巾帼建功标兵荣誉称号不重复授予。

    五、创建步骤

    1.晒岗位风采(6-8)。创建单位要结合创建岗组的特点和需求,制定本单位“巾帼文明岗”创建目标、服务承诺和创建活动计划,按照计划要求有序地开展创建活动。每月30日前,将创建工作图片(不少于1,300字以内文字说明)报送至市妇联。

    2.秀精彩绝活(9月上旬)。组织巾帼文明岗服务技能展示活动,争创“巾帼文明岗”的岗组现场演示本岗组核心业务和文明服务情景,充分展示“巾帼文明岗”的文明形象和优质服务、展示开展巾帼建功活动的特色和成效。

    3.比优质服务(9月中旬)。在滁州女性微信公众平台上展示争创市级“巾帼文明岗”岗组的优质服务、创建活动情况、宣传各条战线岗位能手、技术标兵的巾帼风采,引领广大妇女立足岗位,争创一流。

    4.树先进典型(9月下旬)。市妇联在各地、各单位推荐的基础上,结合创建成果、进行认真审核,对拟表彰名单进行为期一周的集中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评选出市级“巾帼文明岗”“巾帼建功标兵”。

    六、创建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分工会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坚持评选工作与“巾帼建功”创建活动相结合,,广泛宣传展此项活动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动员符合条件的岗组积极跃参加;把评选过程作为对全校女教职工进行宣传教育和引导女教职工学先进的过程,将通知精神传达到全体女教职工,主动向所在基层党组织、部门、系、部汇报,取得支持,严格把关,加强领导。

    2.要严格标准,树立典型。各分工会要按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评选条件,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在推荐过程中把握标准,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征求所在基层党组织、部门、系、部的意见,把真正符合条件的个人和集体推选上来。要通过多种渠道要大力宣传在创建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注意和推广活动中的新经验、好做法。

    3.请分工会认真填写《滁州市巾帼文明岗候选人推荐表》和《滁州市巾帼建功标兵候选人推荐表》,表中主要事迹一栏要求事迹突出,文字简练,不超过300字。并附1500字左右具体事迹材料,力求特色鲜明,事迹突出,内容生动。请于201974下班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报送工会谭苏林老师处,同时将电子版发到QQ邮箱2272811711,逾期不报的,视为放弃。联系电话:0550-35660413566170

    4. 根据分配给我院的指标,学院工会委员会认真审核各分工会报送的推荐材料,提出初步推荐意见,并公示。

    5.被初步推荐单位即按照本文件“五、创建步骤”的内容、要求和步骤,积极开展“巾帼文明岗”的创建活动。

    6.8月下旬,学院工会将初步推荐的集体、个人及创建成果报学院党委审定,并将推荐名单上报滁州市妇联。

    附件:1.滁州市巾帼文明岗候选人推荐表

          2. 滁州市巾帼建功标兵候选人推荐表

     

     

    滁州城市职业学院工会

    201971

    附件1

    滁州市巾帼文明岗候选单位推荐表                            

    单位(岗)名称

     

    女性负责人姓名

     

    岗位人数

     

    女职工人数

     

    单位(岗)地址

                    

    联系电话

     

     

     

    所在部门、系部意见

    (盖  章)

                                       

    分工会意见

    (盖  章)

                                       

    学院工会

     

    (盖  章)

                                       

    学院意见

     (盖  章)

         

     

    附件2

    滁州市巾帼建功标兵候选人推荐表

       

     

    出生年月

     

    民族

     

    政治面貌

     

    文化程度

     

    联系电话

     

    工作单位

     

       

     

    单位地址

     

       

     

     

    所在部门、系部意见

    (盖  章)

                                       

    分工会意见

    (盖  章)

                                       

    学院工会

     

    (盖  章)

                                       

     

     

    (盖  章)